黔江府发〔2010〕1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加快我区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进程,巩固提升烤烟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现就认真做好2010年烤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国家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以烟农增收为目标,用好国家计划,优化区域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生产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种烟效益,促进烤烟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种植烤烟8万亩,力争10万亩(其中地膜烟4万亩,漂浮育苗100%);考核产量20万担,力争产量25万担,上等烟达30%以上,中等烟达55%以上,下低等烟控制在15%以内,亩产达到250斤以上。总产值实现1.3亿元,“两税”实现6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优化布局
1.建好主产区,巩固烤烟基地。以种植2000亩以上、产量5千担以上的16个街道镇乡为重点,突出抓好水田—鹅池、舟白—金洞、冯家—阿蓬江三大主产区,巩固优质烤烟基地,切实发挥主产区在烤烟产量、质量提升上的主导作用。
2.做到“五个转移”,优化区域布局。一是大力在海拔600—1200米的区域发展烤烟,实现由次适宜区向适宜区转移;二是由零星分散种植向集中种植区域转移;三是由瘦薄土种植向好土种植转移;四是由生产技术差的农户向生产技术好的农户转移;五是由轮作条件差、病虫害严重的区域向轮作条件好、病虫害发生较轻的区域转移。
3.稳定种烟农户,适度扩大户际规模。合理分配烤烟种植计划,努力扩大种植户的覆盖面,增加基本烟农户,提高种烟积极性,防止种烟农户、种烟面积大起大落;巩固现有大户,合理确定大户规模。
(二)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制定全区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年度实施意见。2010年,全区重点抓好“水田—麒麟”沿线3万亩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新建水市标准化烟草站,新修烟田机耕路50公里,建设卧式密集烤房150座,配置烟用机械100台,修建标准化育苗工场3处;组建专业化合作社5个,专业化育苗队3支,20亩以上大户植烟达到60%以上。全程育苗专业化达到100%,机耕、烘烤、植保专业化服务达到60%以上,烟农亩用工控制在20个以内。
(三)科技兴烟,提高质量
1.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确保肥料投入到位。每亩(1200株)施足170斤配方肥、1000公斤农家肥,确保烟株生长营养需求。二是综合防治病虫害。认真开展统防统治,重点抓好烟草花叶病、黑胫病、青枯病、角斑病、赤星病和野火病的防治,将病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三是大力种植地膜烟,全区适合覆盖地膜烟的地块,全面实行地膜化。
2.抓好五个关键。一是坚持好土种烟,大力推广轮作,杜绝马铃薯和大春作物套作烤烟,提高净作化水平。二是普及推广良种,扩大K326种植面积,云烟系列品种控制在60%以内,加大新品种南江3号、云烟97的推广面。三是大力推行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漂浮育苗达100%,培育无病壮苗,提高烟苗质量。四是合理密植,适时栽植。把握时令季节,5月20日前移栽结束,把成熟采收期安排在最佳时期。五是全面落实成熟采收科学烘烤技术,把蒸片烟、青筋烟、杂色烟的比例降到最低。
3.办好示范片。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各街道镇乡20%种植面积纳入全国烟叶标准化高产示范片,实现单产300斤以上,上中等烟比例达90%以上,亩产值2000元以上,通过示范片带动生产水平整体提高。
(四)计划种植,加大扶持
1.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政策,收购价格按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烟草专卖局2010年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规范投入标准,明确扶持政策。一是实行产前投入、产后补贴。产前烟农每种1亩烤烟自筹或贷款250元,烟点凭烟农贷款凭证或现金供给烟农配方肥料(复合肥100斤,硝酸钾或氮钾复合肥30斤,有机肥30斤,提苗肥10斤);产后烟农亩产达250斤以上,每交售1斤烟叶区烟草分公司补贴0.8元,区政府补贴0.2元。B2K、B3K不予补贴, GY2不予收购,产后补贴收购结束后一次性结算。二是漂浮育苗,烟农自己育苗,区烟草分公司无偿配套种子和浮盘、池膜、基质,其余材料烟农自筹。商品化育苗,烟农按每亩20元购买烟苗(1200株)。三是地膜烟,烟农每种1亩地膜烟,烟农出资20元,区烟草分公司配套地膜6斤,其余由烟草公司补贴。
(五)强化配套设施建设与管护
1.烤房建设。新建KH-3烤房实行集群连建模式,每个集群必须6座以上,大力发展10座以上集中烤房,每座烟草公司补助2.6万元,每个集群配1台发电机作备用电源。占地、用电增容由镇乡政府和烟农协调解决。由区烟草分公司组织专业队修建。
2.烟水配套工程建设。有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任务的街道镇乡要明确1名领导亲自抓,安排工作人员具体抓,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办法,认真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已建和在建烟水配套工程管理,确保正常发挥作用。
3.烤烟耕作路建设。有烤烟耕作路建设任务的街道镇乡,要落实专人管理,认真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烟机配套建设。烟农每购买1台烟用旋耕机,政府补助30%,烟草分公司补助30%。
5.加强基建管护。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办法,由村组负责已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
(六)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1.实行百分制考核。一是供肥面积考核(25分)。按区政府下达的考核面积,以各烟站(点)实际供肥数量为依据,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计满分。二是科技措施和管理考核(25分)。漂浮育苗、移栽面积、地膜烟、大田管理、打顶抹芽各5分。三是收购考核(50分)。产量考核40分,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产量计4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质量考核10分,上中等烟达到85%以上计10分,未达到的按比例计分。
2.明确奖励办法。一是街道镇乡完成考核产量90%以上(含90%),综合考核95分以上的,每担奖4元;完成考核产量的90%以上(含90%),综合考核95分以下的,按综合考核得分的比例计奖;未完成考核产量90%的不予奖励。从本项奖励资金中提取30—40%用于兑现责任制。二是凡完成力争产量的,超考核部分每担奖10元,用于兑现责任制。三是对村、居委,按收购实绩每担奖励1元。四是区烤烟生产指挥部每担提取生产组织费2元,用于全区统筹。五是表彰奖励先进镇乡和单位各5个、先进工作者10名、先进村(居委)10个、示范户30户。
三、组织领导
各有关街道镇乡和区级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烤烟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烤烟生产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烟草分公司要切实抓好烤烟生产全程服务,搞好技术培训,备足烟用物资,完善收购设施,抓好市场开拓,认真开展统防统治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烟水、烟房、烟路、烟机等配套工程;区烤烟生产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农商行黔江支行要积极做好生产性贷款的发放工作;政法、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维护好烤烟生产、收购秩序,为烤烟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