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10〕29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街道镇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街道镇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为街道镇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所辖村(居)委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与农业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街道镇乡防汛抗早指挥部要配备专门人员、办公设备(防汛电话)、办公场所,防汛抗旱工作人员调整须报区防办备案。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各种防洪方案。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制度。
(四)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的暴雨强度、洪水流量,进行江河、水库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形势分析预报,并根据情况按预案进行处置。
(五)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防汛工程建设检查,河道清障工作,防汛通讯准备,防汛交通组织,防汛抗旱队伍组建,防汛抗旱经费保障,汛后水毁工程的修复,防汛抗旱报警系统的建立,灾情的统计、上报和处置等。
(六)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经验和新技术。
(七)负责完成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指令。
三、经费保障
街道镇乡防汛抗旱工作经费纳入各街道镇乡本级财政预算。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