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四个“增长20%”目标,加强统计监测,加强横比、纵比、环比统计指标分析。二是全面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物资准备、业务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录入等阶段性工作。三是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开展属地统计改革和服务业、农业生产、规下工业、限下批零、住宿和餐饮业、CPI、PPI及房地产价格等抽样调查改革。四是狠抓统计“双基”建设,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加强统计业务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六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建设和完善街道镇乡统计管理办公室信息联网,全面推行乡镇级统计数据信息网上传输。七是深化统计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产品。八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为依法统计提供法制保障。 (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