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本世纪黔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编制《重庆市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以人为本、合理布局。通过空间布局规划及建设引导,营造适合居住、生活、工作和发展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充分考虑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综合布局建设用地、农田保护用地、生态用地及其它用地。
(三)集约用地、持续发展。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规划建设用地相对集中,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的集约发展,依托原有的建设用地挖潜改造,切实做到耕地的占补平衡。
(四)城乡共建、资源共享。合理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各项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推进城乡新型社区建设。
(五)保护生态、优化环境。提高黔江区城乡建设环境标准,建立企业准入制度,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城乡容貌。
(六)延续文化、发挥特色。规划注重延续黔江特有的民族风情文化和强化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七)动态发展、弹性规划。适应市场经济和城乡动态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城乡资源,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使规划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城乡总体规划范围为黔江区的行政辖区,面积2402km2;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含城东、城南、城西、正阳、舟白、冯家街道办事处和水田乡以及金溪镇长春村的行政辖区,面积约433km2。
紧紧把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庆市建立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机遇,把黔江加快建成重庆市东南部地区和武陵山区的重要增长极,在重庆市内与“一小时经济圈”同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构建以黔江中心城区为核心,城(镇)乡(村)有机融合的新型城乡体系,将黔江区建设成为繁荣昌盛、健康有序、特色显著、生态良好、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
第五条 中心城区的城市职能
(一)区域职能:承担重庆市辐射武陵山区的职能,同时具有引领渝东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职能。
(二)交通职能:成为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区域和渝东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物流商贸中心。
(三)产业职能:发展绿色食品、新型材料、清洁型化工、公共服务业等主要产业。
(四)城市特色:体现自然景观独特、少数民族风情浓郁、文化教育发达的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第六条 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
黔江中心城区是重庆市东南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区域的交通枢纽、产业集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优良生态环境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七条 城乡发展总体战略
城乡发展总体战略为:“立足渝东南,做强产业群,辐射东南翼,服务四省市”。细化为城乡统筹策略、区域协调策略、重点强化策略、特色营造策略和分类移民策略。
第八条 城乡统筹策略
(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进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从区域层面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促进城乡之间三大产业的广泛融合,实现城乡经济共同繁荣。
(二)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心镇,促进村庄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形成规模效益,综合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
以农村“六通”(即路通、水通、电通、宽带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为重点,充实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城乡社会事业
以实现城乡居民“六有”(即少有所学、壮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社会有序)为主题,加快城乡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一)彰显民族特色
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家族、苗族民族风情,结合旅游开发,形成多种形式的旅游,使黔江区的民族特色走出重庆,走向全国。
(二)挖掘景观特色
结合黔江区良好的生态景观特色,使“山水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名至实归。将城市峡谷的开发纳入中心城区建设,形成全国罕见的城市峡谷景观。
(三)强化文教特色
结合在建的职教基地等区域性教育设施,进一步集聚高等级文教设施,把黔江中心城区培育成整个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区的职业教育基地和文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