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二○○五年消防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05.3.5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二○○五年消防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黔江区二○○五年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三日


黔江区二○○五年消防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推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现就全区2005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全区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减少一般火灾,防止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消防工作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进一步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渝府令第178号)所确定的消防工作职责。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
    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区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要确保消防特勤消防站在年内建成,投入使用。除城市建设同步增设市政消火栓外,主城区在年内应补齐市政消火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必须拆除。
    (三)明确重点,确保安全
    1.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继续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要彻底解决通道不畅、设施不完备等问题,易燃易爆场所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人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
    2.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工作,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试点工作,不断增强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并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二是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齐消防设施设备,适时开展演练。三是各镇、乡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农村防火试点工作。要选择一至二个消防条件较好的村民大院,进行防火试点工作,订立消防村规民约,逐步完善农村防火机制,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火灾综合预防体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安全的意识
    一是进一步推进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深入社区 、学校、企业、农村,采用多种形式,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二是开辟固定宣传阵地。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固定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在辖区主街道设置醒目的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各消防重点单位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是区消防支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的指导。同时,要有计划地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教育。
    (五)强化消防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灾能力
    消防部队要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和 “从难从严”的训练要求,努力改进训练内容和方法,切实加强装备建设,大力提高灭火救援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各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社会消防组织的作用。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区政府将继续实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将在年终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先进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突出、甚至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