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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由“四川省黔江地区”演变而来,原四川省黔江地区于1988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从原涪陵地区10县中将酉秀黔彭石五个自治县划出单设)成立,同年11月挂牌办公,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1997年纳入重庆直辖市管理,同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四川省黔江地区”,成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重庆市黔江开发区、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设立“重庆市黔江区”,隶属重庆直辖市管理,也是重庆市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区。全区共3个街道办事处,12个乡、15个镇、489个村民委员会。
人口:2005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50.72万人,比上年增长1%。全年出生人口6878人,人口出生率为13.6‰,死亡率6.7‰,自然增长率为6.9‰。全区年末常住人口43.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2万人,全区城镇化率为27.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