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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贸易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张维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春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殷毓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廷高 党组成员、副局长:庞一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通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商场建设、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掌握全区商贸流通、市场、进出口贸易状况,研究制定搞活全区商贸流通和进出口贸的政策措施;协调商贸经济运行中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统筹安排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制定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政策和措施,指导重要商品的购销调存;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综合措施调控市场;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秩序的管理。 三、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区计委审批重点市场、商场建设项目;组织制定市场建设、培育、管理方面的政策;协调市场建设、培育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区外出和外地来本区举办的大型商品交易、展销、展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组织城乡市场的开拓;管理、组织种类促销活动。 五、负责全区重要消费品、重要生产资料、重要行政和重点市场建设项目资金的协调安排。 六、指导全区商贸企业的改革、调整和发展,协调解决企业改革、资产重组中的重大总是推进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监督商贸企业国有资产营运。 七、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会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的创新。 八、负责商业酒类商品产销管理,贯彻执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负责屠宰待业管理;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重要商品经营和生化制药生产资格的认定;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业、旧货业、社区服务业、餐饮服务的待业管理和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废旧金属回收、民爆器材等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九、负责副食品生产的发展,编制发展战略规划;指导重点产品生产和营销,负责品牌开发和管理,推进名牌战略。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商贸流通、商办工业的科学技术推进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商贸现代化。 十二、负责在权限内审批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负责在权限内审批符合产业导向且生产和建设条件能自行平衡的外商独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变更、企业的解散、设立分支机构;限上项目按程序报批;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报批。 十三、负责区内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经营权的审查报批。 十四、负责与市外经贸委衔接,归口办理出国、赴港澳访问和邀请外商来访的手续和函电。 十五、负责技术进出口、"三来一补"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海外投资、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等项目合同或项目建议书的审定报批。 十六、负责全区外贸经营企业进出口商品配额的汇总申报和下达执行。 十七、负责管理商贸系统的统计、财会、审计等工作,负责商贸项目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散装水泥生产、使用的方针政策,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日常管理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2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