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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罗 奎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汉培 党组成员、副局长、爱卫办主任:阮中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泽荣 副局长:王世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怀生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全区卫生工作的改革方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卫生工作技术规范和其它一般规范性文件,提出全 区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编制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 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行业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医疗收费标准。 三、研究制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有关政策措施、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管理传染病防治,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灾情及重大突发事件实施紧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五、管理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医疗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六、制定全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攻关,指导医药卫生科研成果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负责全区成人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七、依法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管理及健康相关产品行政监督权并负责相关认证工作。 八、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九、组织、指导、参与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家卫生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制定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全区中医药事业和平共处族医药事业。 十一、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黔江中心医院(黔江区新华西路):023—79222258 黔江区中医院(黔江区解放路):023—79223433 黔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江区新华西路):023—79223273 黔江区妇幼保健院(黔江区新华西路):023—79223343 黔江区卫生监督所(黔江区新华西路):023—79222944 黔江区卫生进修学校(黔江区下坝):023—79222567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原康复医院5—6楼 纠风工作联系人:游绪成 联系电话:023—7922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