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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委
领导成员 局 长:王春华 副局长:鲁荣康 副局长:谢良 副局长:何福元 副局长:陈国祥 副局长:周信国 纪检组长:周必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我区交通的总体布局以及市交委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交通工业、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建设、科技发展、技术改造、人才开发、职工教育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交通水陆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公路、水陆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组织全区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 五、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即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区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运输站(场、点)及运输交易的设置与规划、协调和审批;根据市场需求管理区内营业性运输车辆的投放(包括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搬运装卸(含各类物资集散地和仓储地的机械、人力搬运装卸)行业管理;负责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检测站)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区航运的行政管理、港航监督管理、归费征收管理;负责区内港口、码头、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整治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内船舶检验、船舶制造审核;负责区内技术船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船舶的运输管理和水陆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内的公路及其设施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养护管理;路政管理、运政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费征收管理;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归口管理;交通秩序的综合执法和管理。 八、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负责监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局属"三资"企业的管理。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接收、交流、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系统干部;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外事外经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向区外融资、引资工作,开展省际间和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三资"企业上报、审批的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方针、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定区内交通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税费、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它经济政策。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2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