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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邢亚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景信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秀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景富 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拟定全区统计工作的规章、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本区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各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四、收集、汇总、整理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咨询或委托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区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全区社会经济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级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七、依法对各单位、组织进行统计登记。 八、定期考核评价各区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 九、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加强全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贫困人口监测,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康建设的监测。 十二、负责对统计系统各项调查活动的管理。 十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