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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人事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谢承刚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编办主任:鞠其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毓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明宪 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徐刚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企业人事改革。 二、负责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编制管理和工资资金管理;负责全区干部计划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勤人员的管理。 三、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配套法规实施办法的拟定和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 四、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和录(聘)用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录用、考核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区政府各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区委、区政府授权人事局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方案,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全区高级专门人才规划、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植物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制度;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人才开发和人才管理,研究拟定全区人才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区流动调配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办法。 八、建好管好全区人才市场,负责人才评价、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就业计划;负责非在职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闲散专业技术人员就业推荐安置及社会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地区津贴和艰苦岗位津贴;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津(补)贴,参与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全区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行政(干部)院校实施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审定区级行政机关举办的公务员专门知识培训,参与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十一、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公)伤政策江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及有关待遇工作;管理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退休的易地安置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军转宣传和军转调研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区级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惩戒工作(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予处分的除外);综合管理全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五、综合管理全区人事信息、调研、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2358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