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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招生办公室
领导成员
主任:石晓刚
单 位 简 介 黔江区招办(自考办)是黔江区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黔江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黔江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 要 职 责东
一、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自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黔江实际制定必要的补充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全区普通大中专招生,各类成人高校、中专学校招生的报名、政审、体检、统考、建档、志愿指导等工作:参与市招委组织的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三、组织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发放成绩通知单、考籍管理、毕业证办理、社会助学指导及教材资料的供应工作。 四、负责全区大中专招生、自学考试试卷的领取、保管、返卷等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按照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招生自考经费。 六、指导考点电子化规范化建设。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提高质量。 七、管理招生、自考职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以德治招,依法治考。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招委、市招办、考办及区教委交办的任务。职 能 科 室 综合科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档案、接待、安全保密及办公用品购买、管理等工作、各种会议的组织和信访工作,机关行政后勤和财务管理工作;招生资料和教材供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招生科 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颁布的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办法;组织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中师的报名、体检、志愿填报、考试等常规工作;负责全国统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自考科 负责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等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自考的考籍管理和转免考、毕业证的办理;负责社会助学的监管工作;负责自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和实施好“烛光工程”;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联系电话:023-79247088
招生指南 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月底前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月底4月初
考生自愿填报
5月中旬
全国统一考试
6月7、8日
录取
7月初开始
考试提取纸质档案
9月底前(凭录取通知书)
中职招生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4月底前
考试时间
6月底前
录取时间
8月初
成人高校招生
9月中旬
10月第三个星期六和星期日
录取、发放通知书
12月底
新生入学
第二年春季
自考指南 自学考试
报名
考试
1月4日至13日
4月中旬
8月1日至10日
10月中下旬
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或毕业证原件到自考科办理转免考手续
考点设在黔江中学,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座位证进入考场
审办毕业证
审办毕业证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专科)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课程合格证
6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