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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姚兴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华大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向西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霞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君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二、制定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三、对全区旅游事业实行行业管理,对旅游定点单位、旅游景区(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统计,为发展全区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四、研究制定区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本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负责我区旅游行业派驻境外机构及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我区内开设的旅游机构的审核、转报及管理。 五、培育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制定本区发展国内和市内旅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的国内旅游促销活动。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国内旅行社的审核转报,负责全区二星级(含二星)以下旅游涉外饭店的评定、审批;核准区级旅游定点单位,并组织拟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七、组织旅游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督促旅游企业搞好投诉处理工作。 八、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我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九、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市场及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旅游景区(点)建设规划,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负责全区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的审核,督促协调旅游资金的落实到位,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重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内的开发利用项目进行转报、审批并监督实施。 十、指导旅游线路、旅游商品开发,协调管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制定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全区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财务和旅游企业的审计验证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全区旅游资金,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3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