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辖十年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一系列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使我区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一、直辖十年我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一)收入水平增长显著
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的着力点,更是我区在渝东南乃至整个武陵山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十年间我区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79元,比1996年增加1090元,增长91.7%,年均增长6.7%。
1、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工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二、三产业要收入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根本之计。2006年,我区劳务输出11.6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400余人,农民工培训经费补贴达134.4万元。2006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757元,比1996年增加589元,增长3.5倍,年均增长16.2%,对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到54%。
2、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区委、政府深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烤烟、蚕桑、猕猴桃等产业,大力挖掘农业增收潜力,鼓励农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2006年虽然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受到损失,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仍达1287元,上年增加27元,增长2.1%。比1996年增加305元,增长31.1%。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7.9%。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十年来,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农民收入的增加也到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两小时黔江”、渝怀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不仅就地转移了大量的劳动力,其对农民土地的征用补偿使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长。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取消农业税、减免中小学生学杂费等多项惠农政策的支持以及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带回收入增多等因素使农民转移性收入同样大幅度增长。2006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纯收入为235元,比1996年增加196元,增长5倍,年均增长19.7%。对纯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6.5%和11.5%
(二)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在区委、政府的带领下,十年间我区农民收入不仅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而且增收步子越迈越大,收入增长明显提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09元,是直辖前18年年均增加额的1.8倍,直辖十年间后五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额是前五年的2.4倍,工资性收入增加对收入增长贡献最大。
1、直辖十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额是直辖前18年的1.8倍。从改革开放的1978年到1996年的18年间,农民纯收入从71元提高到1189元,增加1118元,年均增加59元。直辖十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90元,年均增加109元,是直辖前18年年均增额的1.8倍。
2、直辖十年间后五年增加额是前五年的2.4倍。从1996年到2001年五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89元提高到1510元,增加321元,增长27.0%,年均增加64元,年均增长4.9%。从2001年到2006年五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69元,增长50.9%,年均增加154元,年均增长8.6%。直辖后五年农民纯收入年均增加额是前五年的2.4倍,年均增幅比前五年高3.7个百分点。
(三)收入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直辖十年来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从1996年的14.1:82.6:2.9:0.4调整为2006年的33.2:56.5:4.6:5.7。
1、工资性收入增加是改变农民收入结构的主要动力。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改变了我区农民的收入结构。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57元,直辖十年年均增长16.2%,比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高9.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3.2%,比1996年提高了19.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我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
2、家庭经营纯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影响下,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82.6%下降到56.5%,下降了26.1个百分点。但从增长绝对额看,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在收入中仍占有重要地位,直辖十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增长2.7%。家庭经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对于稳定农业生产,保证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直辖十年我区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一)消费水平明显提高,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
直辖十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农村居民消费的正确引导,我区农民的消费观念不断更新,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1、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直辖十年来,收入的稳步增长促进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93元,比1996年增加1193元,增长108.5%,年均增长7.6%。
2、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恩格尔系数是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直辖十年来,我区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1996年农民恩格尔系数为66.6%,经过十年的努力,2006年已经下降到51.4%,比1996年下降了15.2个百分点。
3、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发生变化。直辖十年来,我区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除生存型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外,发展型消费支出在农民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上升。在生活消费支出八大类结构序列中,农民将更多的支出投入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和交通通讯支出中,2006年三者合计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22.5%,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和交通通讯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比1996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和6.6个百分点。
(二)购买力水平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更加宽裕
直辖十年来,我区农民逐渐富裕起来,物质生活更加宽裕,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去改善生活。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大幅提升,食品消费质量,购买力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1、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重大幅提升。在农民现金收入较快增长的推动下,农民购买力不断提高,现金消费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大幅提升。直辖十年来,农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从1996年的589元提高到2006年的1578元,增加989元,增长167.9%。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从1996年的53.5%提高到2006年的68.8%,提高了15.3个百分点。
2、食品消费质量提高。农民从传统食物结构逐渐向现代食物结构转变,主食的需求不断下降,营养丰富、档次高的副食消费逐年增加,膳食结构不断优化。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180元,比1996年增加447元,增长60.9 %。从食品消费量看,2006年农民人均消费粮食比1996年下降23.8%,肉禽类增长20.3%,蛋类增长4.8倍,水果类增长1.4倍。
3、衣着倾向成衣时尚化。农民衣着消费观念逐步更新,越来越注重穿着打扮,并且档次提高,追求舒适,成衣购买量稳步增加,讲究款式、花色、质量和装饰。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1元,比1996年增加37元,增长44.0%。
4、住房更加宽敞,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我区农村最明显的变化是广大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住房质量进一步提高,已经由满足基本居住面积需要逐步向讲究室内装饰、住房质量、居住环境、配套设施转变。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25元,比1996年增加248元,增长3.2倍。人均住房面积也由1996年的25.8平方米提高到31.9平方米。到2006年底,农民人均楼房面积达到11.9平方米,占37.6%。
5、大量新型耐用消费品增加。农民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家中的耐用消费品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特别是一些新型耐用消费品也开始在农户家庭中普及。2006年我区农民每百户传统的“三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拥有量分别达到82台、12台和40台,分别比1996年增加78台、11台和37台;移动电话、影碟机、热水器、冰箱等新型耐用消费品从无到有,2006年每百户拥有量达到44部、29台、17台、12台,逐渐在农家普及。
(三)精神生活明显进步
在物质需求不断满足的同时,农民对精神生活也有更高的要求。直辖十年来,城乡的统筹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输出,不仅使我区农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而且让农民的目光更加长远,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健康,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1、目光更长远,同外界联系更紧密。走出去的农民充分认识到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困守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生产方式,外出务工或在农闲时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务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直辖十年来,农民用于交通通讯的消费支出也随之大幅增加,2006年农民人均交通通讯费用支出186元,比1996年增加170元,增长10.6倍。
2、注重身体健康。农民越来越认识到健康的身体是发家致富的根本。十年间农村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乡村卫生院所逐渐覆盖所有镇村,农民生病基本能够就近得到及时医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更加注重身体的健康,从前“小病靠扛,大病靠拖”的状况已经成为历史。2006年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2元,比1996年增加78元,增长2.3倍。十年间医疗保健支出年均增长12.7%。
3、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偏低,一直是制约我区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感受到自身文化程度偏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在务工过程中面临的压力,许多农民不仅非常关注各种形式的劳动力培训,积极主动参加,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和致富能力,而且不断加大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以更长远的眼光谋求子女的发展。2006年19.3%的农村劳动力接受了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6.9年。2006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对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农民人均学杂费支出122元,比2005年减少46元,下降27.5%,成人培训费增加支出10元,比2005年增长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