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人[2008]1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志军、马世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根据黔江委[2008]2号文件通知,经黔江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黔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
宋志军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局长(副厅局级);
免去
马世文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