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第一,充分认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必要性。这次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调整,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全面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越显重要,合理的安置补偿政策是抓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基础,而原有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必须进行调整完善。对此,国家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23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对主城区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调整。同时,该文件要求:主城区外其它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政策,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因此,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抓紧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调整。二是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现实选择。近年来,我区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成立后,提出了城市东进战略,城市扩容带来的大量项目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而原有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客观上偏低,未能有效兼顾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被征地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之间的利益需求,被征地群众难以理解和接受,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导致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十分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城市开发建设进度。为此,从解决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和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角度,也应该适时对原有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第二,充分认识出台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严肃性。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涉及面广,关系广大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工作。政策调整是经过反复研究、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才决定的。从去年9月开始,区委、区政府就酝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工作,并安排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前期调查准备工作,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后,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又责成国土房管部门牵头,草拟了政策初稿,然后由相关街道、镇乡以及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公安、法制、信访、规划等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就政策标准与周边相邻区县作了横向比较。对一些敏感复杂问题,还专门向市国土房管局等上级有关部门作了专题请示。在此基础上,国土房管局形成送审稿送区政府审查,宏伟区长和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在区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最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形成现在这个政策文本。应该说,无论是从政策的实体上,还是从决策出台的程序上,区委、区政府都是非常严肃认真的,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黔江实际制订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利益特别是被征地群众利益,是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充分认识区委、区政府在出台政策中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良苦用心。一方面,新的政策坚持向被征地群众利益倾斜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立场。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调整,重点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及解缴支付、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住房补偿安置标准、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被征地人员稳定就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困难救助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整。政策调整后,对农民的补偿平均提高了49%左右,平均每亩土地的补偿增加7033元,也就是说,同样一亩地,群众比原来要多享受几千块钱。总的来看,我们这次的调整幅度与万州、涪陵相当,比主城区略低,一些单项补偿标准比主城区还高。同志们,大家应该看到,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万州、涪陵相比,可以说不在一个档次,我们与他们的差距相当大,不是三五年可以追赶的,至于与主城区相比,差距就更明显了。与他们保持基本一致的政策标准,区委、政府无疑增大了征地成本,将面临巨大的征地安置支出压力。但为什么我们还要将政策与万州、涪陵基本一致,说穿了,就是为了照顾群众利益,就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新的政策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最终目的也是让改革发展的成果与群众共享。未来一段时期,我区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进程中,必将带来用地量的快速增长,据初步测算,在今后一至二年内,我区以舟白职教园区、正阳工业园区以及即将启动的青杠化工园区为主要内容的新城建设用地量将超过一万亩,征地补偿安置任务十分繁重。新出台的政策,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测算得出了现在的政策标准,有利于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经济发展的最终受益者仍然是人民群众。所以,各级各部门在做群众工作时一定要讲深讲透,真正让群众理解区委、区政府关心维护群众利益的良苦用心,从而化为积极支持政策调整的实际行动。
第四,充分认识推行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艰巨性、复杂性。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涉及到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政策性强,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负面影响,造成工作被动。虽然我们出台政策十分谨慎,并且最大限度考虑了被征地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群众反映诉求具有复杂性,在涉及利益方面仍然会冒出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尽管我们对群众给予了很大倾斜照顾,但毕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低,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满足群众所有要求,政府的保障能力与群众利益需求之间始终具有差距,需要与可能始终存在矛盾。一旦不能满足要求,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并且矛盾的反映形式复杂多变。因此,各级各部门不要以为出台了新政策就一劳永逸,务必把形势看得更严峻一些,务必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务必把办法想得更周全一些,未雨绸缪,做好预案,确保顺利推进。
二、严格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行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我区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文件已经正式印发,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容不得随意走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认真真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学习了解政策是确保政策顺利执行和执行不走样的基本前提。各参会单位回去后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区政府政策文件原文,全区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土工作人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带头认真学习好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通过学习,把握政策规定,吃透政策实质,熟悉政策标准,做到解答不翻文件,执行不开口子。绝对不能大而化之,来不得半点的“差不多、基本上、应该是”这说,政策解释绝对不允许开“黄腔”。国土房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各街道、镇乡和基层国土所业务人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每个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政策,成为业务能手。各街道、镇乡要组织辖区村组干部的学习培训,村组干部要带头掌握政策精神,带头做好村民的政策学习普及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区国土房管部门要牵头抓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制订统一的宣传提纲,做好政策的全面细致解读和群众疑问的解答,防止因政策解释不一致而导致认识的混乱。我这里特别强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对政策进行解答,如因随意解释政策,导致群众误解,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街道、镇乡和相关部门要利用赶场天、农闲时节等有利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群众大会、办专栏、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政策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共同创造政策执行的良好环境,特别要认真宣传制定这一政策时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引导群众理解区委、区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推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各村组干部要带头宣传政策,作好被征地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协调化解纠纷矛盾,一旦发现有不稳定苗头的,要主动摸清情况,并及时报告。武陵都市报社、黔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宣传文件精神,全面报道执行政策的典型事例,切实创造政策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行政策,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政策执行是政策落实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检验我们政策好坏的最终标尺。执行上,必须合理合法,必须严格政策标准,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允许自作主张,擅开口子,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在政策执行上动小脑筋,玩小聪明,耍小花招,使小心眼。如果谁在执行政策上走样打折扣谋私利,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来说:一是严格征地补偿方式,实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分类计算。二是严格区分土地类别,是一类就是一类,是二类就是二类,不得混淆。三是严格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四是严格拆迁住房安置方式,严格区分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规划区外又严格区分划地自建房安置、自选址自建房安置等方式。五是严格农转非人数确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农转非范围和条件。六是严格提取社会保障统筹费,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七是严格政策执行时间。2008年1月1日前发生的征地拆迁按原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征地拆迁按新政策执行。我们在政策的兑现执行上,要切实把握2008年1月1日这个政策的执行时间。八是要严格兑现补偿资金,不得有任何拖欠征地安置补偿款的行为。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又要加快办事效率,在政策范围内,该给群众办的事,必须迅速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此外,也要加强政策调研和信息沟通,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一些带共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不要急于马上给予随意性解答,要进行梳理归类,及时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统一政策宣传解释口径后及时回复群众。
(四)建立征地拆迁工作队,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随着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加快建设,我区征地拆迁任务越来越繁重,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出台,又增添了新的压力。当前,我区征地拆迁工作总体推进不理想,已经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为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快速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区委、区政府组建成立征地拆迁专业工作队,从各相关部门和三街两镇抽调精兵强将,专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专业队伍的成立,是一项工作创新,如何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完善。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务必按照区上的统一要求抽调精干工作人员。目前,绝大多数单位按照要求调派了人员,但还有少数单位没有完全按照区上的要求推荐工作队员,从报来的人员名单来看,有的业务不熟,有的年龄偏大,甚至有的单位还派了驾驶员。也有个别单位被抽调的人员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讲条件,不服从组织安排。我想请问这些同志,组织培养了你,组织需要你的时候,你就是这样对待合适吗。有的同志向我反映,说有什么什么情况不能做这项工作。同志们,这是区委、政府的集体决定,是组织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单位必须立即重新推荐,凡不按要求重新推荐的,抽调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服从的,抽调单位主要领导。对拒不服从抽调的,建议组织处理,并请单位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工作队实行集中办公,所有被抽调人员,工作必须与原单位脱钩。被抽调人员工作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发放,被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由工作队负责考核,对不服从安排或工作能力低下的,由工作队随时责成原单位调换其人员,凡被工作队要求调换人员的单位,年终不能纳入“推优评先”的对象。三是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征地拆迁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我希望工作队的全体同志要要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抓紧学习,熟悉政策,狠钻业务,提高水平,克服畏难情绪、不怕身体疲劳,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真正起到突击队和先锋队的作用。四是要抓紧选择突破口,迅速启动。万事开头难,当前,正阳工业园区、舟白职教基地、青杠化工园区和老城开发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压力也很大,希望你们要选准突破口,集中攻艰,抓出声势,抓出典型,抓出成效。我以为,组团结合部的征地拆迁就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五是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五)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新老政策的衔接,会有一个过渡和磨合过程。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出台后,将面临着一些具体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矛盾纠纷。就新的政策而言,就有两个方面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一方面,我区历年来的征地拆迁补偿都是按被征地面积直接补偿到承包户,而且我区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没有再作调整,很多承包户的人口因各种原因转为非农户口后,没有退出承包土地,这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调整,实行两费分离,土地补偿的80%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20%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人数计算,对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不给安置补助费,实施起来就面临很大矛盾,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因执行政策的时间界定问题所造成的补偿标准差异,可能会导致部分群众不理解,可能会引发部分群众上访、集访,这也是历次政策调整期间信访的重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总之,新政策的执行,矛盾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为此,各街道镇乡和国土房管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牵头领导和承办人员,逐个研究,限时办理。政策法规明确应当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兑现政策;政策、法律不明确,现实工作中确有实际困难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促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努力化解矛盾;对个别群众超越法律政策规定提出过高要求的,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甚至带头组织集访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的人员要依法果断处理。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大领导力度。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稳定工作,领导是关键。为确保新政策的平稳过渡,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区政府已经成立了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付恺和志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征地拆迁工作队,从相关部门抽调100余业务骨干作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各街道、镇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拿在手上,亲自抓,负总责,要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检查,要落实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村居两委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总之,要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岗位,责任到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提供物力和财力保障。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互相支持,群策群力,围绕征地拆迁目标打总体仗,形成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职责要求共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宣传解释、问题协调处理、信息沟通等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真正把这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调整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教育群众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对于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拈轻怕重,不服从安排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带头不执行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此项工作列为督查重点,其督查的内容是:一查文件学习是否到位。二查宣传是否深入。三查执行是否规范。四查责任制是否落实。五查推进是否有力。督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
(四)严明工作纪律。这次政策调整是对我们各级干部执法执纪水平和素质的检验,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纪律约束,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没有超越或扣减政策的权力。对违背政策要求、违背纪律要求、擅作主张的人和事,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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