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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府办发〔2008〕16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黔江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加强全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对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泽凌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谢承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副 主 任:李大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国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明宪 区人事局纪检组长;
委 员:张丽华 区纪委副书记
阮 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鞠其发 区编办主任、区人事局副局长
石晓钢 区教委副主任
鞠传荣 区科委副主任
彭 勇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宗平 区司法局副局长
廖玉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毓亮 区人事局副局长
杨胜翔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永乾 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邓礼槐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明光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安克健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向晓春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万继兰 区妇联纪检组长
张永洲 区人事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贺正良 区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决定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法律、法规规定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人事局,由李明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永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以及仲裁员的考核、培训等日常工作。
二○○八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