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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承升同志在三鹿牌等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qianjiang.gov.cn   2008年9月25日

 

一、关于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近期,甘肃、江苏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与患儿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有关。现已初步查明,导致多名儿童患泌尿系统结石病的主要原因是患儿服用的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胺是一种非食品化工原料,按照国家规定,严禁用作食品添加物。三鹿牌等部分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据调查,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少量销售到我国台湾地区用于食品加工外,全部销售在中国内地,未出口其他国家和地区。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问题奶粉的清查和召回工作,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严肃处理责任人。市政府也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一是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鸿举市长为组长的三鹿等品牌问题奶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区县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抓好筛查救治工作。加强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免费筛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能遗漏;对查出的问题奶粉致病患儿进行免费治疗,确保不死亡一例,免费诊治费用由同级财政垫付。二是市政府连续下发了渝办发[2008]271号、渝办发[2008]272号两个文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落实了工商、商委、药监、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检测和诊治工作。要求对国家公布的22家企业、69批次的问题奶粉,商家必须无条件按原销售价格退货;确因种种原因商家不能退货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并先行垫资,作好登记,统一向生产企业索赔,不足部分,按照王鸿举市长的要求,动用市长预备费解决。坚决避免因退货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区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919922上午和下午,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工作会,对应急处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昨天上午,天云书记带领相关部门首先到区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看望患病婴幼儿,慰问受害群众,接着又到城区部分大超市检查问题奶粉下架情况。区政府成立了由宏伟区长任组长的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深入开展“问题奶粉”处置工作。我区一方面千方百计做好病患儿童救治工作,按照分层、分级、分区域的治疗原则,我区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了治疗预案,开展了患儿的筛查、诊疗工作。截止922下午14时,全区共筛查儿童992例,疑似51例,确诊患病31例。与此同时,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迅速开展奶粉市场和其他奶制品的清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奶粉及乳制品,立即下架封存,截至22日上午8点,共查封各类不合格婴幼儿奶粉2488公斤。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了食品市场监管,对农产品、加工食品、餐饮消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了全过程控制管理。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筛查工作量大,难以短期内完成,难以方便群众;二是群众对该事件了解不够,出现两个极端,要么不送检查,要么只要求到中心医院检查;三是医疗救治工作存在较大困难,主要是儿科病房,儿科医生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所需。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乡也要迅速按要求建立完善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乡要于今日内将责任领导和联系人报区政府办公室,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二)切实抓好筛查救治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乡要切实抓好医疗救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动员组织干部群众,下乡进村,重点筛查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尽可能让所有食用过三鹿等问题奶粉而有异常体症的婴幼儿及时得到检查,力争20天左右全面完成筛查任务。要明确筛查对象,主要是指3岁以下(3岁以上幼儿有要求检查的,也要免费检查)食用过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由于全区婴幼儿较多,经研究,我区实行分片区筛查、集中复查、统一治疗的方式进行。

一是分片筛查。全区8个中心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初次筛查点。城西、城南社区服务中心,阿蓬江镇、舟白镇中心卫生院分别负责本辖区的初次筛查;城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城东街道、正阳镇、中塘乡、小南海镇;冯家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冯家镇、蓬东乡、邻鄂镇的初次筛查;马喇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马喇镇、金洞乡、五里乡的初次筛查;濯水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濯水镇、水市乡的初次筛查;石会镇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石会镇、沙坝乡、黑溪镇的初次筛查;黄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黄溪镇、杉岭乡、黎水镇、白石乡的初次筛查;金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金溪镇、水田乡、白土乡、太极乡的初次筛查;石家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石家镇、新华乡、峨池镇的初次筛查。为了保证筛查质量,从923日起开始对全区有关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所有B超设备进行检查调试,人员调整到位。

二是集中复查。复查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民族医院。复查定点医疗机构一是协助部分初筛点的工作。中心医院负责协助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初次筛查工作。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协助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初次筛查工作。民族医院负责协助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初次筛查工作。二是负责初筛定点医疗机构上转疑似患儿的复查。具体为中心医院负责城东、舟白、冯家、濯水、阿蓬江等卫生院检查出的疑似诊断患儿复查;民族医院负责城南、马喇、金溪、石家区等卫生院检查出的疑似诊断患儿复查;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城西、石会、黄溪等卫生院检查出的疑似诊断患儿复查。三是要对应做好定点初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是统一治疗。对全区筛查出来的患儿实施免费治疗。接收患儿免费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心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各初筛定点机构和复查定点机构确诊的患儿转中心医院或妇幼保健集中免费治疗。诊治费用由各级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最后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全区卫生系统的人员和设备,组织专家制订诊疗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各医疗单位要提高诊疗效率,以优质的医疗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三)对食品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市场管理,整顿规范市场。在对奶制品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由区工商分局、质监局共同负责组织开展对我区食品行业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其他产品,督促企业主动召回。

区工商分局要按照国家、市上要求清查问题奶粉,切实理清清查重点,实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配合,全面下架辖区内问题奶粉。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城区重点企业超市进行全面检查,街道、镇乡以及各工商所负责对各辖区经营者进行检查。区工商分局要监管下架后的问题奶粉的封存,对城区主要超市以及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做到登记备案,确保国家公布的问题奶粉全部下架。要公示问题奶粉名单。由区工商分局牵头,食药监分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在城区各销售点、超市的醒目处对问题奶粉进行全面公示,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要建立举报机制。必须保证问题奶粉退货到位。要切实抓好问题奶粉的退货工作,区工商分局和贸易局要督促各商业企业对质监总局公布的22个品种69批次的问题奶粉必须无条件按原销售价格予以退货。特殊情况由区工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坚决避免因退货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要切实抓好保障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工作,抓好合格奶制品的调剂,搞好市场供应,组织充足货源,确保我区奶制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动向,坚决防止和打击有人借机制造谣言、煽动闹事,商家借机涨价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乡要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简报制发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每天上午900前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前日早800至当日早800的工作信息。报送内容要简洁、真实、客观,产品检验检测数据要具体、准确。对婴幼儿奶粉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要有原因分析,重要事件的信息要有跟踪调查结论。

在新闻宣传上,一是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把关,形成新闻通稿,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任何部门、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要按照规范宣传内容、规范宣传渠道的要求,强化宣传工作的社会效应。武陵都市报社、黔江电视台、区内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进行正面引导,严禁新闻炒作。二是各街道、镇乡要按照区上统一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多种方式提高农村群众对此事件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主动报告,参与筛查,尽量减少由于告知不到位使群众继续食用问题奶粉,甚至出现耽误病症治疗的情况发生。三要加强专业知识宣传,由区卫生局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负责,利用好医院宣传栏、向参加初筛的婴幼儿家长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问题奶粉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报社、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进行科普知识宣传。

(五)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纪律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区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医疗服务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区政府将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街道、镇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的有关人员,将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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