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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区2008年国庆放假及冬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便于全区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及早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8年国庆放假及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渝办发〔2008〕26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08年国庆放假及冬季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
二、冬季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5:30下班。
三、放假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于9月28日前将值班人员安排情况书面报区委办、区政府办;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煤炭矿山、建筑工地等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于每日下午16∶00前向区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79223571,传真:79223571)报告全区安全生产汇总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等活动,要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