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黔江区白石乡中河村村民焦连方,将自己多年从事商品零售业的积蓄全部投入生猪养殖产业,当他建好了圈舍、完善了设备准备进购生猪时,却遇到资金短缺的困绕。他找到乡里唯一的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寻求信贷支持,跑了若干次,最终没能贷到一分钱。其原因,不是因为抵押物认证与现行有关规定不符,就是因为放贷政策与申贷性质有差距。焦连方只有看着投入了自己全部积蓄建起的空空圈舍叹息。
近年来,黔江区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由于受金融制度影响而无法融资,制约产业发展,甚至产业“夭折”的现象并不在少数。据有关部门介绍,当前,生猪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就是因为资金短缺。如何突破体制障碍,如何向农村产业发展注入更多的“金融血液”,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想突破的瓶颈,可是,由于制度的限制,这些探索都无果而终。
为了彻底突破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融资瓶颈,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问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城市金融营业网点随处可见。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从业人员却少之又少。以前,农村金融机构尚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两家,如今,只剩下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撑门面”。农村的信贷资源严重不足,金融资源城乡配置极不平衡。其实,这只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表面现象,如果办理融资业务,这种不平衡性就更加突出。城里的房产、工厂等可以用于抵押融资,但农村的房产、养殖场抵押认可度却大打折扣。为此,《决定》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这些刚性的政策,将使发展农业产业的资金瓶颈得到突破。
今后,各类金融机构都将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主要有四大国资金融机构直接面向农村服务。《决定》指出,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除了国有金融机构外,以后,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也将在农村获得市场准入。《决定》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同时,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样,以后农村的融资渠道就更加广阔,农业产业的融资瓶颈也将被打破。
来源:武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