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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2-00368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12〕20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2-07-06
  • 发布日期 2012-07-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2〕201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黔江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黔江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早诊断早治疗、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成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制与机制。

    2.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系统。

    4.探索适用于辖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社会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全区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起政府主导,卫生、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二)完善监测报告制度。规范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和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开展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工作,对重点人群开展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

    (三)广泛开展全人群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以控烟、健康膳食、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康示范社区、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示范步道、健康示范学校“五个示范”创建活动,各类示范创建每年不少于2家。

    1.小手牵大手健康教育行动。在中小学校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2学时,其中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不少于2学时;学校利用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每学期举办1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

    2. 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行动。对餐饮业从业人员和家庭主妇等人群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饮单位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在城乡居民和餐饮单位大力倡导低盐膳食活动,推广使用低钠盐和限盐工具,减少钠盐摄入量,倡导低钠盐平衡膳食。

    3.开展全民控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控烟,工作场所、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控制吸烟。每年创建无烟单位5家以上。

    4.开展全民健身行动。以街道镇乡、村(居)委为单位,建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开展职工工间操活动,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树立健康理念,推广普及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在全区中小学校实施阳光体育工程,落实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慢性病主题日宣传行动。利用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肿瘤防治宣传周等主题日,开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各街道镇乡、村(居)委要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2块以上,宣传内容至少每2个月更新1次。武陵都市报、黔江广播电视台等区内媒体要免费开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立定期宣传制度,慢性病防控知识专题宣传每年不少于8次。

    通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示范区人群实现“五个覆盖”:至少获得1种慢性病宣传材料;参加至少1次慢性病讲座或主题宣传活动;学会使用1种适宜工具;测量过至少1次个人健康指标(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掌握1项健康自我管理技能。

    (四)深入开展高危人群慢性病筛查和干预工作

    1.开展死因监测。组织开展全人群死亡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居民病伤死亡统计信息,评价人群健康水平和卫生状况。

    2.开展慢性病发病监测。开展冠心病、脑卒中和恶性肿瘤发病登记,分析疾病发病动态变化情况,评估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效果。以街道镇乡、村(居)委为单位,开展高危人群主动发现、登记和慢性病筛查工作,对高危人群每年进行一次随访和健康指导,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探索筛查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执行35岁以上人员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45岁以上、家族史、肥胖)首诊测血糖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登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指导,做好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例发现、登记和建档建卡及网络信息系统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发现率、建档建卡率和管理率。

    3.开展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每年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及时评估慢性病干预措施效果,为调整慢性病预防与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慢性病自我管理新模式。以街道镇乡、村(居)委为单位,在30%以上的村(居)委建立高血压和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实行自我管理试点,探索自我管理模式,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效能。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自我管理小组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2012年度建立自我管理小组10个以上,并逐年递增5个以上。

    5.加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通过开展高危人群慢性病筛查和干预,逐步探索建立高危人群慢性病管理新模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以上。人群体重知晓率、腰围知晓率、血压知晓率逐年提高,三年内达到70%以上。血糖知晓率三年内达到3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

    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队伍,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

    2012年2月至7月实施创建市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实施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由区卫生局牵头,根据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好系列活动,切实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格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创建效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

    2012年7月迎接市级评估验收,2013年11月迎接国家级评估验收。各级各部门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四)长效实施阶段(2013年至2015年)

    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

    四、职责分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慢性病防治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慢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慢性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参与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规划,并负责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区编办负责研究拟定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区教委负责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等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促进慢性病防控相关特殊人群优惠政策。开展“小手牵大手”健康教育活动,对学生开展日常生活方式、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为重点的健康教育课。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慢性病防控工作需要,安排防控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研究制定居民慢性病防控健康保障政策。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并组织各级环保机构开展环境因素与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做好慢性病防控宣传、健康行为方式等干预工作。

    区农委负责将农村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支持重点地区以及因慢性病致贫家庭开展生产自救。

    区卫生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管理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慢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慢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慢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的慢性病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人群实施慢性病防控措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的研究和应用。组织卫生系统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和行为干预工作。协助指导基层社区制定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承担全区慢性病防控协调管理日常工作。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开展预防慢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相关慢性病防控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做好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全区健身场所的规划、组织实施,组织各种健身活动,做好各单位工间操的监督与指导。

    区公安局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信息,配合开展死因监测及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相应政策,解决好家庭困难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问题。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抓好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落实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工作任务,并加以维护。

    区机关事务局负责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 年为职工提供体检1 次,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区妇联负责组织和动员全区妇女职工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做好妇女职工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职工慢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分局负责组织大型餐饮开展居民饮食安全、饮食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并积极开展保健、养生食谱和菜肴以及营养标签等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

    武陵都市报社、黔江广播电视台负责将防治慢性病内容列入组稿计划,定期免费刊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防治宣传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在各社区、村(居)委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示范区、示范单位活动。定期开展居民健康讲座。根据辖区各单位自身实际开展相应健康保健活动,完善健康保健相关设施建设,并将情况和数据存档备查。

    其他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建立、配备、完善健康保健相应设施,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制定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每天职工运动时间不低于20分钟,每2年为职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全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合理化建议、意见,形式上有创新,收效上有亮点,活动上有突破。要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营造创建慢非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导,半年一考核,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促进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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