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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049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1〕8号
  •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2-08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

为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提质增效,推动电子商务与本地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90号)、《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提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切实发挥“山韵黔江”区域公共品牌作用,推动农村电商从“助脱贫”向“兴产业”转化,实现农村电商发展从量到质转变。

二、工作目标

以“一中心五体系”为基础,按照“强基础、补短板、增亮点、上台阶”的总体思路,着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推动电商产业园扩容升级,建设区域分拨中心、电商企业孵化中心、网销产品研供中心,形成较完善的农村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构建“一园集聚、三中心协同发力”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培育年营业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商企业1—2个,累计开展电商人才培训1000人次以上,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000户,培育本地直播带货达人100名,积极培育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

三、实施方向及建设内容

(一)区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提升工程

1.城乡共同配送和电商冷链物流升级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发展城乡高效共同配送,建设黔江区仓储物流大数据平台,整合物流车辆、库容量、配送线路等信息,满足全区快递物流整合需求,提升共同配送效率和运输时效能力。支持企业在有网销产品基地的乡镇开展支线集中配送,对脆红李、柑橘、萝卜等季节性强的农副产品开展集中配送。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电商产品集配装备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末端配送网点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快递便民点复合使用和业务叠加,统一规范社区快递便民点服务规范,不断提升物流快递网点服务覆盖率,实现区到乡、村双向配送时效不超过24小时,促进工业品下乡提速降费、农产品进城快递实效提升。

2.区域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项目。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城市群发展,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借助本地空、铁、公联运优势和智慧化手段,有序推进区域性集散仓、区域分拨中心、快递分拣中心等项目建设,免去区内快递物流在重庆主城中转的路程,有效解决本地及周边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引进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在黔江设立分部或区域性中心,引进带电商上下游产业资源的大型企业在黔江布局“智慧云仓”“共享仓库”等管理规范、自动化水平高的电商公共仓储,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鼓励企业依托渝东南冷链物流中心、智能网仓库布局一批区域性生鲜、农特产品前置仓。着力提升智能化网络仓储中心运转效率。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1.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依托现有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正阳工业园区等现有资源,拓展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服务功能,建设电商企业孵化中心。引进知名电商及电商服务企业入驻孵化中心,鼓励电商集聚发展,引导电商及电商服务企业入驻50家以上,入驻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完善区级电商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拓展直播带货、大数据分析、品控、金融、快递物流协同、新业态培育等功能,增强摄影、美工、创意、营销、培训等服务。支持企业建设中小企业电商服务平台,为实体商业“触网”、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提供服务,实现产销低成本精准对接,提高本地网商活跃度和黏性度。优化整合黔江区电子商务协会,更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桥梁纽带作用。

2.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改造项目。打造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升级改造示范点5-10个,拓展直播电商、快递代收代发、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等服务功能,实现线下体验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网订店取等功能,提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市场化运营能力。对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沿旅游路线附近和有实际需求的站点升级改造成O2O新零售站点,通过“线下展示+线上促销+多平台直播”,农文旅结合,全方位展示黔江的相关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3.电商主体培育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培育限额以上电商企业,加快推进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本地电商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本地企业在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开设抖音小店、淘宝店铺等网络店铺,开发APP或小程序,加快传统企业“触网”步伐。

(三)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工程

1.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提升改造工程

(1)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升级改造项目。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质量安全。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优质、生态、绿色和特色农产品安全供给力度。完善黔江区农产品追溯服务体系,通过溯源标签的“唯一身份证”,采用一物一码流通管理模式,完成2—3个电商产品的溯源体系建设,实现全程质量可追溯。

(2)网销产品研供中心项目。依托正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等现有资源,打造网销产品研供中心,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分拣、分级、加工、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业务,整合区内3—5款有代表性、有特色、适合网销的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提升、电商化运营,重点培育1—2个网络畅销的拳头农产品品类,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等产供销全链条服务,建立网货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区优质优质商品网络销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3)农产品网络批发分销与零售体系项目。深化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合作,使新媒体电商与农产品深度融合,着力拓宽黔江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发展直供直销,带动农产品基地、园区发展和品牌建设。开设黔江区网销产品体验馆,选取“黔江鸡杂”“黔江猕猴桃”“黔江脆红李”“黔江羊肚菌”“马喇湖贡米”“黔江肾豆”“黔江牛肉脯”等品质优良、适合网销的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快递到家”,有效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4)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持续推广“山韵黔江”区域公用品牌,整合我区最具代表性的优质农特产品。培育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的网销产品企业单品品牌20个以上,进一步提升“山韵黔江”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5)直播电商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全区产业布局、文化旅游资源和电商发展情况,搭建适应直播带货需求的产品供应链体系,推动基于优质内容传播的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到2022年底,打造直播电商基地5个以上,发展具有实绩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10家以上;推进“一乡一主播”电商直播人才培育计划,培育能够独立承担农特产品电商直播自运营的乡村“带货”主播50个以上。

2.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

(1)农村线上线下消费体系融合发展项目。依托乡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网点等现有资源,支持有实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推进线下消费加速“触网”,鼓励区内传统商贸、菜市场、农贸市场、住宿、餐饮、工业企业以及农村食品经营店等实体商业通过短视频、直播电商、社交营销发展“云逛街”等新模式,采用“社区团购+集中配送”“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方式进行经营;鼓励区内重庆老字号企业根据网销特点积极改造自身产品,建设自营电子商务平台或与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促进区内消费扩容提质。

(2)线上线下宣传营销系列活动。持续组织企业参加6·18电商节、双十一、双十二、爱心购、年货节等线上线下营销活动,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渠道举办电商直播大赛、鸡杂美食文化节、黔江脆红李采摘节和黔江猕猴桃采摘节等区域性且具有农村市场特色、主题鲜明的电商节会活动。依托社区电商团长、电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发起社群营销,拓展产品社区团购、预售、配送等服务,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

(四) 电子商务培训提升工程

针对乡村干部、工业企业负责人、快递物流企业负责人、电商微商户、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电商站点负责人和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等群体,持续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更加注重实效性,强化培训转化机制,丰富网店(微店)开设运营、短视频运营、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产品供应链建设、网商(微商)营销、新媒体传播、电商物流和客服、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互联网应用培训内容。加大主播个性化包装设计和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主播培育与产品供应链建设协同发展,支持主播与品牌资源深化合作,力争培育一批优质主播。对接就业用工单位,强化跟踪指导电商创业、网购网销等,提升培训效果。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各类电商人才培训1000人次,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000户。

(五)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工程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导向,细化电商精准帮扶措施,对乡村振兴重点镇村农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鼓励利用直播电商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电商+产业”“直播+农业”“直播+扶贫”等模式,加大农业产地、基地直播带货、短视频运营等营销力度,倡导优质优价,带动贫困户增收,帮助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农特产品产得好、运得出、卖得好。

四、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来源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用好用足专项资金,统筹用好市、区电商发展各项资金。

五、实施时限及工作进度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公示公开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为我区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做好顶层设计。

2.制定、公开示范项目申报细则等文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确定符合条件的承办主体。

3.指导并协助项目中标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基础数据调查统计,为建立全区农村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

1.全面实施示范项目。各项目承接主体对照各自任务和目标,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接受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中期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

2.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考核方案、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月—2022年5月)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区商务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我区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

(四)巩固运营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2月)

根据市商务委验收及考核评估办法,将对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提升工作的建设情况、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强化整改,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使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整合全区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区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细化农村电商考核指标,将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有效形式,加大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征询意见建议。做好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监测、报送工作,公开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信息,引导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努力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落实补助政策,严格资金监管。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科学管理、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使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创新发展模式,注重经验总结。鼓励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适时总结电商工作成效及经验,优选电商亮点工作内容及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及时总结电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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