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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2-00046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2〕29号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4-29
  • 发布日期 2022-05-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2〕29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和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承接落地。加强《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承接落实,等高对接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改革事项任务台账,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协调调度、进度通报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依托“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渝快办”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着力推动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的统一规范,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用好“渝快办”平台“全渝通办”服务专区,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通过全程网办、就地批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市内异地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最多跑一次”。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选择场景探索推进受办一体、就地批办。

三、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改革。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全面承接“放管服”改革第二批改革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武陵山片区四省市七地区域协作,畅通联络渠道,统一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信息,积极探索与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四、严格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组织编制黔江区(区、乡镇)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布。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清单。围绕实施市级高新区“以认促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能够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推动落实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持续规范事项动态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承接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

五、提升“渝快办”平台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依托“渝快办”平台,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审查要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落实水电气讯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推动“渝快办”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持续丰富“黔江政务通”掌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按照全市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签名印章系统,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七、提升经常性涉企服务质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加快推进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管理模式。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探索“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八、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决策、过程调度、后续评价等全流程管理。推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搭建项目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九、优化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合并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多项检查,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全面推行部门内综合监管;全面梳理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事项,编制并公开检查内容、标准、程序等,探索推动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主动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读。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更多事项通过综合窗口受理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的服务效能,推动中央、市在黔单位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合服务专区,健全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十一、做好“一卡通一码通”推广应用。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广“渝快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工作联络机制,围绕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动落实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缴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新建或改造预约取号系统及设施设备时,增加“渝快码”的识别能力,实现“渝快码”扫码取号和直接预约等。按照全市统一进度,推进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使用“渝快码”扫码,关联个人身份凭证,授权获取已关联的个人材料,实现关联材料免提交。

十二、着实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对市级统筹和区级推出的“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有序推动公民婚育、义务教育入学、公民退休、军人退役、公民身后、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助残扶残、大学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

十三、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紧密对接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制度管理。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要求,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推行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要求,新增一批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十四、大力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优化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强化“四办”“零材料”“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依托全市政务服务数字地图,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机设置,探索推动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的整合,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深化“政务+邮政”双通道建设,在偏远地区推动“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积极推行“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将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建立健全下班延时办、周末预约办、有困难上门办“三办”服务机制。

十五、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建立乡镇街道、部门交叉检查机制,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互评互学互鉴,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多渠道深挖整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等方式,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效能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建立健全区级部门指导责任清单机制,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设置“12345”举报投诉标志标识牌,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指引和处理机制,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坚持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其查阅、咨询等服务质效。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痛点堵点。

十七、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能力。探索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托“渝快办”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探索分层级、分行业梳理政策“干货”,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探索推进投资和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探索推动人才服务一件事,证照并联注销一件事。学习“无证明城市”试点先进做法,推动证明“免提交”。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推行“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

十八、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建好分级督导考核机制,围绕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探索建立分级考核制度,畅通问题收集和反馈渠道,建立问题反馈“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

十九、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渝快办”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扩大企业和群众对“渝快办”平台的知晓面,提高利用率。

附件: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2年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承接落地

加强《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承接落实,等高对接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改革事项任务台账,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

建立协调调度、进度通报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

二、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

依托“渝快办”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着力推动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的统一规范,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用好“渝快办”平台“全渝通办”服务专区,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通过全程网办、就地批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市内异地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最多跑一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

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选择场景探索推进受办一体、就地批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6

三、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改革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7

三、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改革

全面承接“放管服”改革第二批改革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9月底前实现“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通办

8

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武陵山片区四省市七地区域协作,畅通联络渠道,统一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信息,积极探索与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9

四、严格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

组织编制黔江区(区、乡镇)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布。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前完成

10

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清单。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1

围绕实施市级高新区“以认促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能够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区科技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2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推动落实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3

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持续规范事项动态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4

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承接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

区政府办公室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5

五、提升“渝快办”平台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6

依托“渝快办”平台,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审查要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17

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落实水电气讯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

——

持续推进

18

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推动“渝快办”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9

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0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1

持续丰富“黔江政务通”掌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22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

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3

按照全市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4

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5

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制发和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10月前

26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推动死亡证明(正常死亡)、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电子证照制发和在“公民身后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10月前

27

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黔江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8

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9

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签名印章系统,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完成

30

七、提升经常性涉企服务质量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1

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完成

32

加快推进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管理模式。

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33

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前完成

34

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探索“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5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完成

36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黔江区税务局

——

持续推进

37

八、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决策、过程调度、后续评价等全流程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8

推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搭建项目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9

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0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1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2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3

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44

九、优化提升监管效能

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5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46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7

合并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多项检查,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全面推行部门内综合监管;全面梳理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事项,编制并公开检查内容、标准、程序等,探索推动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8

九、优化提升监管效能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主动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读。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9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持续推进

50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51

十、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前

5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3

持续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的服务效能,推动中央、市在黔单位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

——

2022年6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4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55

十、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合服务专区,健全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56

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57

十一、做好“一卡通一码通”推广应用

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广“渝快码”。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58

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工作联络机制,围绕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动落实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缴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黔江区税务局

——

持续推进

59

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60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新建或改造预约取号系统及设施设备时,增加“渝快码”的识别能力,实现“渝快码”扫码取号和直接预约等。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61

按照全市统一进度,推进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使用“渝快码”扫码,关联个人身份凭证,授权获取已关联的个人材料,实现关联材料免提交。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62

十二、着实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

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对市级统筹和区级推出的“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63

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有序推出一批“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0月前

64

公民婚育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65

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

区教委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66

公民退休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

持续推进

67

军人退役一件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持续推进

68

公民身后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

持续推进

69

二手房交易一件事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黔江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

持续推进

70

助残扶残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残联

持续推进

71

十二、着实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

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科技局

持续推进

72

灵活就业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黔江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73

企业准营一件事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持续推进

74

员工招聘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

持续推进

75

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76

十三、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紧密对接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制度管理。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77

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78

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要求,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79

推行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80

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要求,新增一批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司法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81

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区司法局

——

2022年12月前

82

十四、大力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区政府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2022年12月前

83

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优化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局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服务部门

2022年6月前完成 并持续推进

84

强化“四办”“零材料”“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85

依托全市政务服务数字地图,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86

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机设置,探索推动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的整合,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各乡镇街道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87

深化“政务+邮政”双通道建设,在偏远地区推动“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积极推行“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将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88

建立健全下班延时办、周末预约办、有困难上门办“三办”服务机制。

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89

十五、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建立乡镇街道、部门交叉检查机制,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互评互学互鉴,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多渠道深挖整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等方式,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效能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90

十五、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建立健全区级部门指导责任清单机制,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91

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92

十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设置“12345”举报投诉标志标识牌,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指引和处理机制,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民政局、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各乡镇街道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93

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94

坚持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其查阅、咨询等服务质效。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委、区档案馆,各乡镇街道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95

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

2022年12月前

96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痛点堵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97

十七、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举措

对标潼南区,探索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行政服务中心

持续推进

98

对标涪陵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铜梁区,依托“渝快办”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

区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99

对标永川区,两江新区管委会,探索分层级、分行业梳理政策“干货”,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

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税务局,区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前

100

对标綦江区、铜梁区,探索推进投资和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01

对标沙坪坝区,探索推动人才服务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

持续推进

102

对标荣昌区,探索推动证照并联注销一件事。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03

对标南岸区、北碚区、江津区、永川区、铜梁区、云阳县,学习“无证明城市”试点先进做法,推动证明“免提交”。

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104

对标江北区、北碚区、江津区、綦江区等有关区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推行“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

区人力社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05

十八、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106

十八、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建好分级督导考核机制,围绕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探索建立分级考核制度,畅通问题收集和反馈渠道,建立问题反馈“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107

十九、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引导

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渝快办”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扩大企业和群众对“渝快办”平台的知晓面,提高利用率。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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