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11-15

2021年11月2日,我区对相关重点场所作出了暂停营业的管控措施,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鉴于当前全市和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经区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类棋牌室、电影院、图书馆、KTV、酒吧、网吧、线下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于2021年11月16日起有序开放。

二、各类现场学术会、交流会、培训会、展销会、大型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等线下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监管巡查,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风险隐患的场所予以处罚,待整治达标后有序开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重点场所防控规定,进出人员聚集的密闭场所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不聚集、不扎堆。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