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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对违建行为零容忍

日期:2021-05-24

为保护农田耕地、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5月20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城南街道、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对城南街道牛郎社区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在牛郎社区二组看到,一栋两层高违法建筑已经完成主体施工,房屋内的地面已完成水泥铺设,建筑材料零零散散堆在地上。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前往执法现场有序开展拆违工作。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拉起警戒线,特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此次拆违,共出动了1台挖掘机、二十余名工作人员,对违建范围内的建筑物依法清除,恢复土地利用原貌,复垦复耕。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违法建筑为城南街道牛郎社区张某所有,未经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擅自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建设期间,区级、街道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曾多次劝阻制止,并发放《限期自拆告知书》,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听劝阻,仍继续抢建。为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城南街道办事处,在城南派出所及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执法大队的支持、协助下,对该地块违法违规建筑拆除。

下一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保持对违法建筑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并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乱占乱用农村耕地现象,以更严更实的工作标准来保障农村耕地安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相关链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记者 王巧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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