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岭乡加强禁钓期宣传工作
眼下,全市已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近日,笔者从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获悉,为维护好辖区内良好的禁捕管理秩序和社会氛围,确保禁钓期要求家喻户晓。该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禁钓期宣传工作。
据悉,该乡通过村广播、微信、入户宣传、张贴禁渔公告和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禁钓宣传,并深入各餐馆开展宣传,严禁遵守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管理规定,自觉守法经营,发现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鱼类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乡政府反映。同时,要求各级河长在开展常态化巡河时,及时发现和制止垂钓行为,凡在禁钓期内不听劝阻进行非法垂钓的,一律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杉岭乡辖区内涉及常年禁渔(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垂钓等一切捕鱼行为)河流1条(杉岭河),起点(下游):黔江区白石镇复兴村、鞍山界两河口(与中井河交汇处)。止点(下游):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5组柏杨坝。禁捕涵盖范围:包括与干流水域一体的河汊水域,以水陆交界线为界。
通过此次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禁渔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为下一步开展禁钓期联动执法检查行动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讯员 种统强)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