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 开展回访教育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在受处分后依然加强对我的跟踪教育回访,不断提醒我、帮助我,让我重拾信心,我从内心感激组织。现在,党组织给我的工作任务更重、对我的要求更高,只有更加努力地工作才能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日前,黔江区一名乡镇干部处分期满后被组织重新任用时表露了真情。
近年来,黔江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回访教育,扶起“跌倒者”,激励再出发,让“有违”干部变成“有为”干部。
受处分后,有的同志不能正确对待所受处分,觉得自己在单位里是“罪人”,抬不起头来,脸上有“疤”,因而情绪低沉,甚至有的破罐子破摔,萎靡不振;有的自诩劳苦功高,认为不应该给自己处分或处分过重,心生怨气等等。
针对上述不同情况,黔江区纪委监委做足功课,多渠道收集回访对象各方面的表现,了解其受处分后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因人施策,针对性制定回访方案,对症下药。一是通过登门恳谈,加强与受处分人员家属的沟通协调,促使其积极配合党组织共同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二是通过集中座谈、面对面交谈等,帮助回访对象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和危害,疏通心结,变“包袱”为“动力”,重拾信心和勇气,重燃斗志,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通过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回访教育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客观公正对待受处分人员,合理安排使用;处分影响期满后其相关待遇不得歧视和区别对待。四是回访教育结束后,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档案,将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工作表现、履职实绩纳入档案管理,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依据。对积极悔错改错、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受处分人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据悉,2020年至今,区纪委监委共计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100余人,切实帮助和引导他们正视错误、打开心结、振奋精神、担当作为。(记者 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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