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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1-0008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5-27
  • 发布日期 2021-05-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规划建设科、法治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6个内设机构。

2、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政设施所、园林绿化所、环境卫生管理所、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一是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二是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等职责到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的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局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一是撤销考核督查科(环境卫生管理科),二是设立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

(四)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我局仅有少部分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因此财政财务管理反应的是系统的实际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434.86万元,支出总计10,434.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0.02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乡镇垃圾清运费收支在上年基础上有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29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64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乡镇垃圾清运费较上年增加较大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0.7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44.1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18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0.02万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垃圾清运费 。其中:基本支出2,333.95万元,占25.40%;项目支出6,853.17万元,占74.6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项目经费的支出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34.8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0.02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项目资金的安排力度,当年实施的项目基本安排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4.31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项目资金的到位力度,主要是乡镇垃圾清运费在上年基本上有较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9.11万元,增长59.2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乡镇垃圾清运费1776万元,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60万元、追加老鹰岩危岩整治资金269万元、追加渗滤液预处理费284万元等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2.2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64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5.70万元,增长36.75%。主要原因是乡镇垃圾清运费增加支出1687万元、渗滤液预处理经费增加支出400万元、乡村振兴支出增加98.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4万元,增长83.50%,主要原因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当年未全部实现支出造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8.73万元,占3.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7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调低4%。

(2)卫生健康支出127.39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33.85万元,占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85万元,增长167.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境保护意识,加大了对黔江河污染治理。

(4)城乡社区支出5,466.36万元,占6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24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巩固国家卫生区,加大了城市保洁力度。

(5)农林水支出1,333.90万元,占16.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3.90万元,增长6,569.50%,主要原因是财政用农业整合资金安排乡村振兴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1333.9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459.00万元,占5.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用整合资金安排乡镇垃圾清运费所致。

(7)住房保障支出104.00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策,按标准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82万元,下降18.39%,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2017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37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下乡时间明显增多,差旅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91.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4.33万元。本年收入6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67万元,下降42.07%,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从基金中安排的支出减少。本年支出1,05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39万元,增长24.6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基金安排的项目管理,加大支出力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28.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中央八项规定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下降22.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局当年没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和今年均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车无支出发生。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政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不该用坚决不能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万元,下降19.74%,主要原因是建立公务车用车制度,减少公务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管局领导到黔检查工作和兄弟区县到我区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58.0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万元,下降30.28%,主要是在基数很小的情况下再加压,不能免除的接待从压缩开支入手,提倡吃便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7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4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0.08万元、差旅费89.86万元、租赁费65.3万元、工会经费32.48万元、劳务费16.35万元、邮电费47.05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9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租赁费、咨询费、邮电费等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3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基数低,略有支出就出现增长幅度大。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严控培训人次及规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劳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67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乡镇垃圾清运费等极少数项目个别指标未达到预定目标外,其他项目均达到预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老城鲜花布景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龚清勇13996945919

主管部门

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园林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00

总量

100

总量

1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老城区重要节点四季见鲜花

老城区重要节点四季见鲜花

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布景时间

4次/年

4次

100%


质量指标

鲜花种类

时令鲜花

100%

100%


时效指标

执行时间

按季进行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100%

100%


满意度

人民满意度

95%

96%

101%


说明

老城鲜花布景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老城区重要节点实现四季见花,二是美化了黔江城区提升了黔城档次,三是提高了黔江的知名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只重点未重面,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无法满足需求。二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常年性预算,项目建设需城管局每年向政府请示解决,无法保证项目的连续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向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力争将项目纳入我局年初部门预算。二是优化项目建设方案,使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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