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640.00万元,支出总10,640.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3.15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的市政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20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4.34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比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6.8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33.1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5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加大支出力度,结转下年数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16.39万元,占3.9%;项目支出10,198.58万元,占9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0.30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加大支出力度,且财政年终收回部分结余指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40.0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23.15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5.93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的市政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7.22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项目年初无预算,在期中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9.7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0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2.20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期中追加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1.65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加大支出力度,同时财政年终收回部分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6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80万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等。
(2)卫生健康支出20.24万元,占0.2%,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据实支付。
(3)节能环保支出554.85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1,642.09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07万元,下降32.68%,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调剂到二级单位支付。
(5)农林水支出4,799.79万元,占5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2.55万元,增长66563.1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乡镇垃圾处理费、泥泞路建设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经费、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941.26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据实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中途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奖金、津补贴等。公用经费4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略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53.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0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8.41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从基金预算中安排的项目减少。 本年支出2,45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86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接待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没有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购置和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迎接市政上检查工作、兄弟区县交流、街道、镇乡对接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4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参会人员略有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78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1.11万元、差旅费1.39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交通费16.55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交通费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5.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5.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4%。主要用于采购武陵水岸音乐喷泉维修提升工程1007万元、武陵会客厅夜间经济提升工程1580万元和三台山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473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济建设科 |
自评总分 |
100 |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7923836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7061 |
10640 |
1064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城市保洁成常态,市政设施完好、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武陵会客厅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城市保洁成常态,市政设施完好、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武陵会客厅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城市保洁成常态,市政设施完好、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武陵会客厅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指标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 |
未完成 原因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城市保洁率 |
% |
= |
100 |
100 |
100 |
30 |
30 |
是 |
||
市政设施完好率 |
% |
= |
98 |
98 |
98 |
10 |
10 |
是 |
||
生活垃圾处理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理率 |
% |
≥ |
90 |
90 |
95 |
10 |
10 |
是 |
||
三岔河会客厅形象提升升高市民满意率 |
% |
≥ |
98 |
98 |
98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老城区城市保洁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79238368 | ||||||
项目资金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1790 |
1797.3 |
1797.3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城市保洁成常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环保达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城市保洁成常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环保达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城市保洁成常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环保达标,城市管理工作列同组前茅。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 |
未完成的原因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城市保洁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保积面积 |
万㎡ |
= |
124 |
124 |
124 |
10% |
10 |
是 |
||
作业成本 |
元/㎡ |
= |
20.5 |
20.5 |
20.5 |
10% |
10 |
是 |
||
就业人数 |
人 |
= |
525 |
525 |
525 |
10% |
10 |
是 |
||
城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
天 |
≥ |
350 |
350 |
350 |
10% |
10 |
是 |
||
列全市同组考核名次 |
前3名 |
前3名 |
前3名 |
第2名 |
10% |
10 |
是 |
|||
市民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