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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5-0005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5-09-02
  • 发布日期 2025-09-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行业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等职责到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规划建设科、法治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848.67万元,支出总计9848.6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84.57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项目安排减少,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导致收支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848.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84.57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8.6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848.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84.57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51.37万元,占3.57%;项目支出9497.30万元,占96.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48.6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84.57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9.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64.96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42.7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587.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2万                                                                              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财政收回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经费项目预算,追减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项目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9.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64.96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42.7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587.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经费项目预算,追减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项目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21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0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退休健康休养费等预算,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保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21.37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年中结算追减职工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互助金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63.00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项目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5277.67万元,占90.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6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经费项目预算。

(5)农林水支出278.89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80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追加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涉农社区先锋创建工作项目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年终结算追减住房公积金预算。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80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黔江城区道路边坡危岩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5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2024年新进公务员5人,退休公务员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119.61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黔江城市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2023年形成较高的支出基数,2024年此类大型建设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周期性正常回落。本年支出400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119.61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黔江城市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2023年形成较高的支出基数,2024年此类大型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属于周期性正常回落。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3.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和周边区县单位考察学习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2023年增加,本年费用有所上升,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9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租用会议场地支出,减少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进行“重庆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举办停车场备案流程操作培训”、“政法维稳系统素质能力提升”等培训,培训次数及人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4 %。主要用于采购阿蓬江流域沿线、S304沿线、319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社区先锋创建项目,城区垃圾分类厢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老城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及社区先锋创建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497.30万元。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自评得分

1

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保洁面积

=

2731800

平方米

50

2731800

50

确保新城区城市整洁率

定性

-

30

30

市民满意度

>

95

%

10

95

10

2

老城区保洁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保洁面积

>

1260000

平方米

60

1260000

60

每年作业成本

=

25.96

元/平方米

20

25.96

20

市民满意度

>

95

%

10

95

10

3

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收运单价

=

145

元/吨

40

145

40

垃圾收运及处理率

=

100

%

40

100

40

提升城市环境整治

定性

-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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