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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7-05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供水接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供水接入工作的通知

泰来宏达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环节审批服务,提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供水接入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6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公司,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供水接入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渝城管局〔2020〕6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

项目供水接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有关供水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根据《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渝营商办发〔2019〕3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环节审批服务,提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针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有获得感。

二、实施对象

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仓储项目,满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危险品,供水接入口径为DN40及以下项目等条件)。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水环节。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环节办理服务,将供水环节优化为“踏勘审核”“接入通水”两个环节。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由供水企业负责先行建设,后续按照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原则由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予以补贴。

(二)压缩办理时限。将供水接入办理时限明确为4-7个工作日。即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需要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属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不再办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登录重庆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公共服务目录下认领以下事项:非居民用水办理(小型项目踏勘审核)、非居民用水办理(小型项目接入通水)、非居民用水办理(一般项目踏勘审核)和非居民用水办理(一般项目接入通水),并完善实施清单、配置事项流程表单等,以确保供水办理的网上运行工作。

(二)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辖区内的供水企业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用水办理的全流程督办。一是及时将通过重庆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的供水需求发送给供水企业,二是在收到工程建设项目的用水申请后立即转交给辖区内供水企业办理;三是落实责任人员全程跟踪办理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上传至重庆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三)在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取消占挖、占绿事前行政审批后,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后续监管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出台具体监管措施,保证城市管理“不断档”“不留白”。

(四)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渝营商办发〔2019〕3号)和《重庆市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渝城管局发〔2019〕9号)精神,将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改革政策,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并将典型案例和工作建议及时报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巍(供节水管理处),联系电话:67889946。

戴欣(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7889894。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