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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街道非税收入管理 提高基层政权运转保障能力

日期:2020-12-16

针对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征管上存在的不足,近期,黔江区财政局组织专人对全区乡镇街道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对部分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抽查。整体看,管理逐步规范,结构较为合理,但也存在底细不清,征管不力,体外循环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统筹,规范管理。

非税运行情况

目前,全区乡镇街道非税收入整体实行“财政统管、单位执收、直缴专户、收支分离”的运行模式,具体由乡镇街道按职责权限内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收,财政部门通过电子化票据改革实现“以票管费、源头控收”,并定期开展收费清理、非税稽查,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从执收项目看。目前,全区执收的非税项目有6类64项,涉及36个执收部门,包括专项收入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罚没收入6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项、捐赠收入1项、其他非税收入10项。乡镇街道执收的非税项目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罚没收入、社会抚养费、城镇垃圾处置费、捐赠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9项。

从执收数量看。2017年-2019年全区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完成68409万元、64308万元、70420万元。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分别完成403.90万元、907.12万元、946.48万元,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占全区完成数0.59%,1.41 %,1.34%。乡镇街道年度分别减少31.33%、增长124.59%、增长4.34%,今年1-10月,全区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完成769.32万元,去年同期完成630.26万元,增长22.06%。

从执收结构看。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占可用财力(激励性转移支付和非税结算补助收入)的占比,2017年-2020年分别占可用财力的13.75%、26.15%、27.22%、34.34%,呈逐步上升势。

运行存在问题

随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目前非税收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存在执行不到位、征管不够规范、非税收入统筹不够等问题,影响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实施效果,亟需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缺乏专门执收机构。乡镇街道执收非税收入的科室执收范围不是很明确,征管过程中由于缺乏完整的非税收入征收体制,导致征收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罚没收入征收制度不完善。二是机构改革期间工作职责未明确。

执收政策有待加强。在执收过程中,一些乡镇街道擅自打“折扣”,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一是非税收入存在拖欠现象。二是征管措施不力。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

征管措施有待完善。由于非税收入的来源各种各样,实行收款的单位也各不相同。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二是任务分配不明确。三是监督力度不够。

非税收入统筹不够。许多乡镇街道视非税收入为自有资金,“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收多返”的思想根深蒂固,政府难以真正实现统筹安排,不能形成完整的综合预算体系。

对策措施建议

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应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严格依法征收,做到规范征收、应收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加强收入统筹,杜绝体外循环,统一安排使用。

强化乡镇责任,明确执收范围。乡镇政府务必要强化收费管理意识,增强执收责任。一是健全征管责任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法规制度。三是严格实行“以票管费”。

清理执收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各乡镇街道应认真清理执收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层层分解,均衡入库。二是突出重点,动态管理。三是清理项目,规范收费。

加强非税统筹,强化监督检查。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构,其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是乡镇财政收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尽管乡镇征收的非税收入规模小,但仍然是体现履行政府职能、代表政府行为的一种行政表现。一是理顺体制。二是加强培训。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四是统筹使用。

(通讯员 何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