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1.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 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公正执法司法。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3.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4.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5.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稳妥的查处邪教组织的有关案件。
6.统筹协调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
7.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研究加强本地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升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8.组织、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日常工作。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涉及政法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0.组织、指导、策划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11.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是黔江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2018年成立了黔江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下设政治处、办公室、政策研究法治室、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和智能化建设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专项行动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服务发展办公室)、国家安全科9 个正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区法学会(正处级)、区综治中心(正科级)2个事业单位。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21名,行政编制控制数2名;内设机构9个,中层领导职数9名,事业编制 10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个,派驻纪检组4人。目前实有在编干部17人(其中副厅级领导干部 1 人,处级领导干部4人,处级非领导职务 4人,科级及以下8人),事业编制人员5 人,工勤人员1人、派驻纪检组4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59.22万元,支出总计959.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财政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收支各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收支各减少2200万元;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支各减少130万元;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支减少各131.7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财政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收入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三项合计收入减少246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2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财政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支出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支出减少2200万元;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支出减少130万元;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支出减少1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38万元,占82.3%;项目支出169.84万元,占17.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9.2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财政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收支各减少2200万元;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支各减少130万元;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支各减少131.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收入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 收入减少2200万元;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入减少130万元;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收入减少13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职工正常调资增资及工资调标补发,人员支出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8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财政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财政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支出增加140万元。(2)2020年黔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财政拨款2200万元,2021年“雪亮工程”未拨款,支出减少2200万元;2020年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30万元,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支出减少130万元;2021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31.76万元未兑现,待统计核实情况后兑现,支出减少131.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算,人员支出增加;职工正常调资增资及工资调标补发,人员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38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财政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追加重大安保维稳经费30万元,追加政法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支出增加140万元。二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铁路护路联防年初预算工作经费131.76万元,通过指标分解到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列收支,本部门减少支出131.76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36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7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5.1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7.37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86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1)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进2人,新招录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2)职工正常调资及补发,支出增加;(3)目标绩效调标,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调进2人,新招录1人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支出0.7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2021年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2021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保险费、过关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公务车原属区交委,公务车改革时调剂到本单位)于2004年12月购置,价格65万元,排量4.7升,截至2021年12月已行驶里程达30多万公里,导致油耗偏高、保险费偏高、维修费偏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尽量少使用车辆。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黔检查、督查、调研和市内(外)区县来黔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费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培训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培训,培训费开支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伙食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建成的综治中心物管费每年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更新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1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总体评价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要产出和效果: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强队伍各项工作,全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成功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为全市唯一三度蝉联“长安杯”的区县。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政法专项工作(平安建设)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部门联系人 |
张兵 |
联系电话 |
023-79233005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分) | |||
10 |
110 |
110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努力实现“五个不让”和“七个坚决防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今年以来,黔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强队伍各项工作,全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成功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为全市唯一三度蝉联“长安杯”的区县。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 核心指标 |
未完成的原因 |
社会治安秩序 |
定性 |
好 |
好 |
30% |
30 |
是 |
||||
群众安全刚指数 |
% |
≥ |
95 |
99.8 |
30% |
30 |
是 |
|||
政法队伍满意度 |
% |
≥ |
95 |
99.25 |
20% |
20 |
是 |
|||
司法公信力 |
% |
≥ |
95 |
99.25 |
20% |
2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3056。
附件: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拟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平安细胞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枫桥经验黔江实践行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法学会建设等实施内容,资金预算10万元,预期实现全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初,财政预算政法专项工作(平安建设)经费共10万元。调整追加预算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经费2021年12月底前已全部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年初工作意见,制定项目资金计划,按工作实际及进度安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较大的支出,按照委机关财经制度一律上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支出。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平安黔江建设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
完成较好。
(2)时效指标
2021年12月以前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今年以来,黔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强队伍各项工作,全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9.8%,政法满意度达99.25%,司法公信力达99.25%,并成功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为全市唯一三度蝉联“长安杯”的区县。
(3)生态效益
无。
(3)可持续影响
实现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达到99.25%以上。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无违规违法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完成了年初预定的总体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拟进行公开。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