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黔江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区委政法委下设政治处、办公室、政策研究法治室、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和智能化建设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专项行动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服务发展办公室)8个正科级行政机构。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综治中心,代管正处级事业单位区法学会。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21名(不含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设机构8个,中层领导职数8名,事业编制10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个。目前实有在编公务员21人(其中副厅级领导干部1人,处级领导干部4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及以下12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派驻纪检监察组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66.62万元,支出总计3,066.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6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6.6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66.6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02万元,占24.3%;项目支出2,320.60万元,占7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6.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6.32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1)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2)财政追加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40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6.32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1)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2)财政追加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3.18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7.86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追加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款2000万元、追加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追加平安黔江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追加疫情防控社区排查工作经费10万元。二是财政追加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5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3.11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1人,年初无预算,人员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清理、规范,人员支出较去年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人员支出较去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公用经费较去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务车更新,新购置一辆越野车,价格24.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96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务车更新,新购置一辆越野车,价格24.6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24.6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务车更新,新购置一辆越野车,价格24.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务车更新,新购置一辆越野车,价格24.6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保险费、过关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务车油耗偏高、维修费偏高,2022年7月公务车更新后,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去年减少。
公务接待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黔检查、督查、调研和市内(外)区县来黔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市内(外)区县来黔考察学习增多,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73元,车均购置费24.68万元,车均维护费7.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会议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费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了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网格员和护路队员业务培训,培训费较去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伙食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和公务车辆(2022年本单位公务车更新,新购置一辆越野车,价格为24.6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2430.6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府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行政政法科 |
自评总分(分) |
99.97 |
||||||||||||
部门 联系人 |
张兵 |
联系电话 |
79233005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951.68 |
3066.62 |
3066.6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研究提出贯彻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研究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掌握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有序推进综治中心建设。 |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政法和平安建设战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这一工作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根本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一重大任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有效路径、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最高标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全区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风险,妥善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案事件,有力确保了全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治安秩序 |
定性 |
好 |
好 |
100 |
20 |
20 |
是 |
||||||||||
基层社会治理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7.86 |
100 |
10 |
10 |
否 |
|||||||||
群众安全感指数 |
% |
≥ |
95 |
99.3 |
100 |
20 |
20 |
是 |
|||||||||
在我区境内铁路安全通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政法队伍满意度 |
% |
≥ |
95 |
97.86 |
100 |
10 |
10 |
否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否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定性 |
优 |
优 |
100 |
5 |
5 |
否 |
||||||||||
说明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黔江区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 |
项目 编码 |
50011423T000003169450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政府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兵 |
联系电话 |
7923300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00 |
2000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升级应用区级平台,并积极与市上对接;30个乡镇熟练使用率达100%;打造15个村(社区)示范点。全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2022年建成一个城市数据大脑,1个区级视频共享总平台,一个综治分平台,一个公安分平台。30个乡镇综治中心、219个村(视频监控室)、5个部门分平台,全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一个城市数据大脑,1个区级视频共享总平台,一个综治分平台,一个公安分平台。30个乡镇综治中心、219个村(视频监控室)、5个部门分平台 |
个 |
= |
1 |
1 |
100 |
50 |
50 |
是 | |||||||
提升黔江的治安防控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政法队伍满意度达,司法公信力;提升黔江的智能化、数据化管理水平,为智慧黔江建设打基础 |
定性 |
好 |
好 |
100 |
30 |
30 |
是 | ||||||||
公众满意度 |
% |
≥ |
95 |
97.86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看,总体评价较好,无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兵 023-7923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