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及以区政协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机关日常文件和有关材料起草、审核;机关文件处理、档案管理、文印、机要保密等工作;人民群众、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处理。
(3)负责机关党建、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机关接待联络、后勤服务、退休干部服务;对口联系帮扶、城市创建、精神文明、综合安全等工作。
(4)负责与市政协及各地政协的工作联系,协调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小组、区级部门有关工作。
(5)承担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6)完成区政协及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下设8个内设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①综合科。负责机关来往文电接传处理、文书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以及以区政协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统筹协调、相关材料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衔接区政协领导及区政协重要活动;负责与各科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市、区县和外地政协的联络工作;负责向机关党组提出政协委员增补、退出或有关处理建议,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负责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考核;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秘书科。负责区政协及办公室重要文件、材料、综合性报告、请示、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的起草、校核等工作;研究有关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和政策,负责收集、编写与政协有关的书籍和资料;负责区政协工作的理论研究活动,积累和整理有关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区政协履职情况的资料;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提案科。承担区政协提案、联络联谊及委员履职管理、考核等工作的具体事务;承担联系区政府教育、卫生部门具体事务;承担有关文秘服务和会务工作;完成办公室、提案和联络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机关党建科。负责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统一战线及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群团等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人事科。负责区政协机关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调整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人事档案、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⑥行政科。负责区政协各种会议、活动、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物资、财产的保管、登记、使用和统筹安排;负责机关的水、电、办公设施的维修与管理;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维修和管理;负责机关对口联系帮扶、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维稳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⑦财务科。负责机关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财务资金进出的管理及按计划和实际需要提供工作经费;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⑧社情民意信息中心。承担区政协参加单位、委员界别组、政协委员、特邀信息员等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印送反馈等工作;承担向重庆市政协报送黔江区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政协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信息采集和编发工作;承担组织、采集、分析和整理各类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及时编报《社情民意》;承担区政协信息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区政协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文旅文史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城环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法制民宗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相应专门委员会公文、信息、视察报告、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活动,为相关界别委员履行职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相应专门委员会及相关界别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工作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4)负责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
(5)完成区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党组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即: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员会、区政协文旅文史委员会、区政协教育科技卫生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城环委员会、区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政协法制民宗委员会。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机关设置工作机构(正处级)5个,即: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文旅文史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城环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法制民宗委员会办公室。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下设8个内设科室,即:综合科、秘书科、提案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行政科、财务科、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编制: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单列管理编制8名,专委会及办事机构编制24名;下达行政编制控制数26名,主要用于机构调整后驻会专委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事业编制4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控制数8名。
(2)领导职数:政协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数1正2副,文旅文史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城环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法制民宗委员会办公室各1正1副;政协设秘书长1名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协副秘书长2名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但不得副主任和副秘书长完全分别设置。中层领导职数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522.44万元,支出总计2522.4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2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2.4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2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基本支出2416.19万元,占95.79%;项目支出106.25万元,占4.2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2.4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我单位会议费31.65万元、委员活动经费7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21万元,占69.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我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4.90万元,占1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74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退休职工社保费及增加了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及丧葬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145.42万元,占5.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调出导致职工医疗保险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49.91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调出导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9.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3万元,增长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保障等支出。公用经费276.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7.6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决算取数将公用经费定额72万元(伙食补助费)取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
购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外出考察、学习用车情况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5.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区外政协来我区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5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较上年减少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9.96万元,增长522.1%,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培训费“委员活动费”71.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4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决算取数将公用经费定额72万元(伙食补助费)取为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一台空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一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6.7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政协会议、委员培训及文献编纂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6.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