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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4-00030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全区财政财务工作。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全区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参与拟定和执行彩票管理政策、价格改革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定和组织执行全区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意见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和组织执行具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全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全区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乡镇财政管理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综合科、会计监督科等16个科室。下设重庆市黔江区预算绩效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1.3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21.4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5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89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8.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33.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3.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56万元,比2023年增加20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80.85万元,比2023年增加168.2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缴纳社保基数相比2023年度有所增加,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2.71万元,比2023年增加3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非税和增资激励奖补经费结转资金增加,主要用于预算绩效管理和网络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1.32万元,比2023年减少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 14 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管理更加规范,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比2023年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业务需要与上级部门对接的工作较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2.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8.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开联系人:杨华平    联系电话:023-792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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