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是区委直接领导下的培养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无下属单位,内设行政科室7个,即: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财务科、信息科、后勤科、学员服务科;事业机构4个,即:基础理论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行管法学教研室、区情研究室(挂《武陵论坛》编辑部牌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7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5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拨款和项目支出减少16.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76.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1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5.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83万元,比2023年减少1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31万元,比2023年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9.52万元,比2023年减少4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学苑宾馆运行支出,保障干部培训顺利开展等重点工作。
区委党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2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38万元,比上年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扬新 联系电话:023-7922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