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6-00024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6-02-26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为区委决策服务,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

(二)单位构成

区委改革办内设调研一科、调研二科、改革科;另有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改革研究中心作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也一并纳入了区委改革办进行数据汇总。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4.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4.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4.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69.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47万元,比2025年增加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47万元,比2025年增加6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社保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比2025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筹备区第六次党代会工作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全面深化改革所产生的会议费、差旅费、资料汇编费等支出。

黔江区委改革办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与2025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82万元,比上年增加23.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小波 联系电话:023-79236370


附件下载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