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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6-00041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6-02-26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融媒体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融媒体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融媒体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运用全媒体平台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负责报、台、网、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的内容生产、审核、发布及管理运营;落实主管部门宣传指令;承担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开展新闻业务交流培训。负责融媒体中心生产和运行安全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融媒体中心为区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有:编辑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总编室、全媒体调度室、融创部(外宣部)、新闻采集部、编辑一部、编辑二部、编辑三部、制作部、新媒体部、专题部、播音主持部、技术保障部、大数据部、政工人事部、财务部、经管部等十八个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1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1.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6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16.1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1.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0.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6.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6.18万元,比2025年增加4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78万元,比2025年增加7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惯例正常增资,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51.4万元,比2025年增加39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融媒体中心人员经费项目增加了390万元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正常增长0.14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区融媒体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对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重庆市黔江区融媒体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2.64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4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6.52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为正常增资。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小型客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盼联系方式:023-7923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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