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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11-26
  • 发布日期 2022-01-13
  • 文件标题 黔江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黔江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黔江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在黔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公开如下:

一、国有资产概况及管理情况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日益明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一)严格贯彻国市资产管理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市规定,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切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利用内部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全年开展各类检查60余次。二是严防经营风险。妥善做好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开展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建立了清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欠款台账和投诉台账,完成了市、区要求的清欠目标。三是加强国企党建。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新成立党支部3个,举办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00余人次。

2.促进金融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一是积极开展增资工作。鸿业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0.9亿元。二是加强风险管理。通过追加实物资产及第三方个人反担保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利用“借新还旧、展期续保”等化解部分在保业务风险。三是加强代偿催收工作。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坚持一案一策依法开展追偿,2019年追偿清收0.24亿元。四是加强授信合作。与重庆银行、农商行、三峡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授信合作金额2.58亿元。

3.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细则。建成资产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建立资产月报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加强资产动态监管,通过月报系统动态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总量等情况。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坚持厉行节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审批程序,逐步建立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4.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常态化管理。一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科学划定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加强矿业权管控,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优化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建立国有林地、林木资源数量等台账,编制国有林场经营方案,科学划定国有林地、森林保护红线。二是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启动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统筹,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环保民生、新经济新产业等项目,限制或禁止过剩落后产能供地,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三是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持续加力。对全区关闭矿山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推进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截至目前,治理恢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40个,恢复治理土地面积598.2亩;督促在建矿山实行“边开采边修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是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先后制定了《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预算编制标准》《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标准》《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印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通知》。三是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系统谋划国土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三)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底数概况

1.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9年末我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共计 63户,其中:全资企业33户、控股企业17户、参股企业13户。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599.4亿元,同比增长8.9%;负债总额为354.3亿元,增长10.9%;所有者权益为245.1亿元,增长6.1%。资产负债率为59.1%,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年末国有资本总量为235.7亿元,同比增长6.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2.5%。

收入及利润情况。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20.4亿元,增长8.1%,实现利润5.8亿元,下降50 %;实现净利润5.2 亿元,下降53.3 %。

资本主要投向情况。2019年末区属国有企 235.7亿元国有资本中,投入第一产业8.2亿元,占3.5%;投入第二产业32.6亿元,占13.8%;投入第三产业194.9亿元,占比82.7%。分行业看,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134.1亿元、农林水利交通8.7亿元、现代服务69.3亿元、建筑业11.9亿元、制造业6.7亿元、房地产业-0.6亿元(企业净资产)、类金融业5.5亿元。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情况。通过公开挂牌产权交易15宗,交易金额5.68亿元。其中:股权交易1宗,交易金额2.6 亿元;物权交易14宗,交易金额 3.08亿元。

2.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资产负债情况。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重庆市鸿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4亿元,2019年底,资产总额3.4亿元,负债总额1.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8.7%。

收入及利润情况。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27.7万元,同比增长14.9%,实现利润总额8.7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资产总量情况。2019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9.6亿元、负债为21.1亿元、净资产108.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6.4亿元、负债为11.1亿元、净资产35.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3.2亿元、负债为10亿元、净资产73.2亿元。

资产配置情况。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2.7亿元,其中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亿元、通用设备0.5亿元、专用设备0.5亿元、其他资产0.2亿元。从配置方式看,新购 2.2亿元、接受捐赠和调拨0.07亿元、其他0.43亿元。

资产处置情况。2019年处置资产原值0.52亿元,其中:事业单位处置0.48亿元、行政单位处置0.04亿元。出售、出让、转让资产0.06亿元,无偿调拨0.22亿元,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方式处置0.24亿元。资产收益299.98万元。

4.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有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和国有森林资源。

国有土地资源情况。我区国有土地资源13100.5公顷。其中湿地52.2公顷,耕地339.3公顷,园地13.7公顷,林地6754.4公顷,草地47.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2229.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2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84.3公顷,其他国有土地49.8公顷。

矿产资源情况。我区已发现矿产23种。探明并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有煤炭、萤石、重晶石、铝土矿、饰面用灰岩、铁、铅、锌、硫铁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英砂岩、电石用灰岩、铁矾土、水泥配料用页岩、页岩气等15种;正开发利用矿产萤石、重晶石、饰面用灰岩、石英砂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石灰岩等6种。全区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21家,其中市级发证6家,全是萤石、重晶石矿山;区级发证15家,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家,水泥用灰岩1家,饰面用灰岩1家,玻璃用石英砂岩1家。

水资源情况。2019年我区降水量为25.7078亿立方米,年径流量为14.755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7877亿立方米。

国有森林资源情况。我区国有森林6360.55公顷,森林蓄积445190立方米。其中:有林地3073.81 公顷,蓄积432705立方米(针叶林2806.21公顷,蓄积414105立方米;针阔混交林63.29公顷,蓄积7184立方米;针针混交林3.77公顷,蓄积379立方米;阔阔混交林65.66公顷,蓄积3736立方米;阔叶林134.88公顷,蓄积7301平方米);疏林地面积90.1公顷,蓄积12485立方米;灌木林地面积3111.71公顷;苗圃地面积10.8公顷;无林木林地6.71公顷;宜林荒山换地20.62公顷;辅助生产用地46.8公顷。森林覆盖率96%。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6218.09公顷,蓄积439177立方米;商品林135.75公顷,蓄积6013立方米。

(四)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

1.国资经营收益上缴情况。2019年,根据《黔江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区政府核定的上缴比例及时上缴国资收益9274万元,同比增长0.76%。

2.经营性房屋资产管理情况。2019年纳入企业经营租赁的房屋资产总面积76.61万平方米,房屋租赁收入7580万元。

二、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机制、全面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等4方面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印发通知部署。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规资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议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机制。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区财政局牵头单位,规范报告程序,建立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二是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月报制度,定期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建立国有企业资产清理报告制度,实时更新国企经营、收益、债务等情况。正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摸清全区现有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数量及分布情况,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三是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积极盘活重点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69.6万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38.35万平方米,国有资产变性73宗,通过清理增加国有重点企业资产价值15亿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国企改革重组总体方案,重新明确区属国企组织架构体系,形成“1+3+31”的组织架构和资本布局模式;启动鸿业、农投整合工作,正开展资产运营公司组建、公益性建设企业和资产公司组建工作。四是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办法、融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建立起协同配合的大监督机制。妥善做好企业改制后续工作,以及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治理等工作,防范发生风险连锁反应;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全区统一招标采购聘请法律顾问的采购方案,出台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针对229宗因历史原因缺乏资料的权证办理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协调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艰难。城投集团、鸿业集团经营实体业务少,市场化程度低;旅投公司、农投公司规模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加之经营管理水平低,转型发展较难。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存量业务潜在风险较高。部分项目反担保措施不实,不能完全覆盖贷款本息。银担合作有的银行对客户抽贷断贷,导致客户资金压力过大出现经营风险。二是代偿增加影响流动性和监管指标。2019年发生代偿0.82亿元,占用了大量资金,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相关监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三是追偿案件推进存在困难。债务人逃离、废债无法打击,部分债务人因债务较多,已提前隐匿资产,导致对逃、废债行为追偿工作难开展。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对实物资产的管理使用不够,较少挖潜、盘活和用好现有资产。二是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三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单位未制定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等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

(四)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和规范不统一,产权制度、确权登记、核算统计等管理制度还需完善,资源保护利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整合现有国资股权,积极打造AA+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投融资、产业培育、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同类企业、同类业务整合重组,积极探索在资产管理、公益性建设单位、建筑施工等领域打造专业化的国企市场主体。强化业绩考核,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突出党的建设、风险防范、遗留问题化解、改革发展、国资经营效益等重点事项,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运用。

(二)积极拓展非融业务。国有金融企业积极发展非融资担保业务,着力寻找业务增长点,拓展诉讼保全业务、履约担保业务,积极衔接区级各部门结合民生工程、区级平台公司项目建设业务,推动非融业务稳步发展。同时利用司法资源、行政催收手段等,持续加大代偿催收力度,努力实现债权全额清收。

(三)切实规范资产管理。督促各单位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及时登记资产账目。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将盘盈资产和应入账而未入账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报废的资产按程序及时核销,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四)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按要求组织实施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信息平台和监测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公职人员职业法律教育培训,加大水资源、林业资源监管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违法和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