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黔江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在黔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公开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由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类组成。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末,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1.13亿元,同比增长7.3%;所有者权益400.41亿元,同比增长2.1 %。
2.收入及利润情况。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实现收入57.16亿元,同比增长4.6%;全年入库税金3.61亿元,同比增长55.9%;全年实现利润总额6.99亿元,同比增长34.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重庆市鸿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1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2亿元。
2.收入及利润情况。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65.97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48.2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1.8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28.84亿元,占49.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2.98亿元,占50.79%。
2.资产构成情况。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42.32亿元,占16.16%;固定资产30.35亿元,占11.59%;在建工程16.21亿元,占6.19%;无形资产2.63亿元,占1.01%;公共基础设施170.20亿元,占65.01%;政府储备物资等其他资产0.11亿元,占0.04%。
3.资产配置情况。2024年度,我区配置固定资产5.34亿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1.32亿元,设备3.87亿元,图书和档案154.99万元,家具和用具1269.85万元,特种动植物28.59万元。从配置方式看:新购4.21亿元,占78.83%;调拨5250.88万元,占9.83%;接受捐赠、置换等其他方式新增6055.66万元,占11.34%。
2024年度,我区配置无形资产1.11亿元。从资产类别看:配置非专利技术52.37万元,占0.47%;配置土地使用权2838.25万元,占25.53%;配置计算机软件5531.22万元,占49.76%。从配置方式看:新购8278.45万元,占74.47%;调拨54.13万元,占0.49%;其他方式新增2784.12万元,占25.04%。
我区配置在建工程3.01亿元。
4.资产处置情况。2024年度,我区处置资产4931.23万元。从资产类别看:固定资产4927.13万元,占99.92%;无形资产4.10万元,占0.08%。从处置形式上看:转让9.11万元,占0.18%;无偿划转2073.44万元,占42.05%;报废2836.18万元,占57.51%;损失核销12.49万元,占0.25%。
5.重点资产情况。一是土地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末,我区土地资产账面面积170.14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91亿元,账面净值1.89亿元。2024年度新增2.26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838.25万元。二是房屋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末,我区房屋账面面积224.73万平方米,账面价值26.29亿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1.56万平方米,占18.49%;业务用房面积131.86万平方米,占58.67%;其他用房面积51.31万平方米,占22.83%。2024年度新增账面面积8.09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28亿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3.23万平方米,账面原值0.2亿元。三是车辆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末,我区车辆账面数量649辆,账面原值1.37亿元,账面净值0.27亿元。2024年度新增车辆18辆,账面原值416.94万元;处置车辆21辆,账面原值431.19万元。四是在建工程情况。截至2024年末,我区账面在建工程16.21亿元,其中,在建13.89亿元、占85.65%,建成未使用19万元、占0.01%;已投入使用2.32亿元、占14.3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和国有森林资源及其他国有自然资源。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根据国家下发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9.82万亩,其中:林地面积9.97万亩,占比50.3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14万亩,占比20.8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44万亩,占比17.34%;交通运输用地1.69万亩,占比8.54%;耕地面积0.31万亩,占比1.58%;湿地面积0.06万亩,占比0.28%;草地面积0.07万亩,占比0.36%;园地面积0.02万亩,占比0.11%;其他土地面积0.12万亩,占比0.6%。
2.矿产资源情况。全区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0种。其中煤炭矿产地9处,资源储量3301.7万吨;铁矿矿产地2处,资源储量231万吨;铝土矿矿产地1处,资源储量4200万吨;萤石(普通)矿产地8处,资源储量136.37万吨;重晶石矿产地10处,资源储量159.94万吨;铅锌矿矿产地1处,资源储量2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1884.82万立方米;石英砂岩矿产地2处,资源储量664万吨;水泥用灰岩矿产地2处,资源储量11400万吨;饰面用灰岩矿产地3处,资源储量780万立方米。
3.水资源情况。2024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9.48亿立方米,均为地表水(包含转为地表水的地下水3.2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944.12立方米。全区水能理论电量约20亿kW·h,装机容量10.23万KW,2024年发电量3.01亿kW.h,水能利用率15%。
4.国有森林资源情况。我区共有国有森林资源面积9.4695万亩,公益林面积9.264万亩,森林面积9.2085万亩,国有森林覆盖率97.2%,活立木蓄积48.822万立方米。现行自然保护地8处,批复总面积90.85万亩,去除重叠后实际面积63.42万亩。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公园1个,地质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1个,森林公园2个。
5.其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野生动植物资源,黔江区国有林区有木本植物842 种,重点野生保护植物25种,其中一级重点保护植物4 种,二级保护植物 21种。有脊椎动物共有30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7种。二是河道砂石资源,我区河道砂石资源储量为7067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5371万立方米,评估价值为14.3亿元,目前处于限采状态。
二、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止损治亏全面完成。纳入止损治亏范围的37户企业11户扭亏、26户减亏。2024年区属国企增加值16.42亿元,同比增长24.5%;亏损企业5户,亏损面11.36%。法人压降超额完成。全面摸排企业人员、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一企一策”研究制定压降方案,注销企业25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8.7%,法人压降率36.23%。四级及以下企业全面清零。政企分离提前收官。全覆盖调查摸底、精准制定政企分离改革方案。2024年3月全面完成政企分离改革,实现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部“脱钩”,100%集中统一监管,同年7月底完成政企分离改革验收。薪酬改革稳步推进。推行市场化薪酬改革,实行效益优先、总额控制、全员KPI绩效考核、差异化管理(绩效工资占比商业一类企业不低于70%,商业二类企业不低于60%,公益类不低于50%),6户试点企业已全面完成市场化薪酬改革。试点企业人均工资增长2万元左右,一线专技人员最高达15万元/年,改革后市场占比明显提升,区内市场份额达68%。二是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重构区属国企主责主业。推动国有企业明晰功能定位、优化管理层级、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先立后破、双线并行、体系重塑、主业重构、资产重置、债务重组、机制重建”要求和“债随资走、人随事走、资债平衡、债清企清”原则,将区属国有企业产业整合为工业、城市服务、文化旅游、农业4个板块,大幅压降国有企业户数和管理层级,累计精简实质性运行子企业22个,中层职数62个。国资布局持续优化。专业化、同质化整合企业8户,关闭注销“僵尸”、低效无效企业17户,清理退出参股企业1户,国资布局由散、小、乱逐步向“一企一主业、一企一行业”聚焦。三是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分类考核制度,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按照国企改革攻坚工作要求,印发《区属国企提级审查事项清单(试行)》《2024年区属重点国企债务风险防控考核办法》《黔江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融资成本与中层及以上职工年终绩效薪酬挂钩试行方案》《关于在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中做好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监管制度,建立企业月度考核晾晒机制,按月考核通报;按月晾晒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并严格与月度绩效、职务任免挂钩。四是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细化落实“三重一大”、市场化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制度。聚焦“固本强基”,突出融入融合提质效。严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区属国企实现“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经营负责人“一肩挑”,“两张清单”持续优化,董事会“应建尽建”,将党的领导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落到实处、贯穿全程。聚焦“人才兴企”,狠抓队伍建设强支撑。落实国企领导人员“20字”要求,调整领导人员3名。加强企业人才库建设,入库技能人才571人(高级职称53人、中级职称258人、初级职称260人)。提供专业人才校招岗位7个。申报“三峡之光”学者1人,中信集团挂职3人,推荐优秀年轻干部9人,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五是妥善处置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风险,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压降非标35.7亿元,非标总量从年初50.4亿元降至14.7亿元,金融有息债务加权平均期限延长至9.9年,增加4年左右,长期债务占比明显提升。债务风险有效缓释。2024年多渠道筹集资金还本付息180亿元,从调度区级资源防“爆雷”,逐步向基本实现国企自筹资金保信用转变,2025年区属国企还本付息资金需求总量较以往年度明显下降。遗留问题有序处置。区城投集团有序推进黄山坝廉租房附属工程等16个遗留问题项目结算,大众家园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经多轮谈判协商达成和解、减免利息478万元。鸿业集团分类分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遗留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累计收回资金(资产)5450余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持续深耕主业发展,主营业务突出。全年办理业务44笔,金额18494.27万元。2024年向上争取担保降费业务财政专项补贴到位资金148万元。构建与金融机构、平台公司业务合作桥梁,续签与农发行、农商行、重庆银行、浦发银行4家金融机构合作协议,担保授信额度8亿元。二是持续抓好风险防控,依法推进逾期业务处置工作。加强依法催收工作,积极协调法院、代理律师强化催收力度,制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一案一策”,有重点、有目标地推进处置工作,恢复执行代偿案件15个,完成11个项目抵押资产司法处置推动工作,收回现金1370.6万元,完成6笔历史遗留问题销号。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强化日常工作,做细做实资产管理。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资产的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切实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执行《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核待处置资产的使用年限、价值凭证等基本情况,对违规处置行为实行“零容忍”。全年审核资产处置39笔,其中报废8笔、无偿划转31笔。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工作。为确保国有资产产权、罚没资产转让等工作顺利进行,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进行备案,全年共计备案10余件。二是持续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收集资产管理单位相关信息,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系统业务培训并做好工作指导,积极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嵌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系统处置全覆盖,按照“单位申报、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上缴收入”等线上标准化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加强处置收入管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切实强化财政资产、资金、资源统筹。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守牢底线盘活资产。持续开展问题整改。针对部分房屋土地未及时变更或办理产权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在细化研究整改路径基础上,指派专人深入实地,采用调查取证、上门走访方式促进问题整改。全年完成402宗未入账房屋、土地资产财务入账和系统录入工作,账外资产核算入账比例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46宗;全年录入国有资产盘活系统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房屋、土地资产共177宗,已全部完成确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8宗。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全面清查全区国有闲置可盘活资产,建立资产盘活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计划和工作机制,通过有偿划转、公开出让等路径,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2024年成功盘活石家及水市标准化烟叶工作站、公租房经营权等资产,实现回收资金4.65亿元。实现公物仓线上线下联动融合。印发《黔江区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明确资产归集移交、无偿划转捐赠、处置利用管理等操作流程,建成区级党政机关“公物仓”实体仓和虚拟仓。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规范配置、有效利用、厉行节约”原则,立足长远规划并着眼当前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重庆市黔江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整合城区65个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源,减少在外分散办公单位20余个,最大限度减少过度搬迁,提升办公用房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党政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归并划转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共计清理出未移交统一管理的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23宗,账面价值7943.21万元,完成对资产进行现场勘验和经营权移交登记工作,划转比例100%。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数字赋能,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持续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动态掌握全区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完善登记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水资源监测能力。取水计量率及年取水10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率达100%。实现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通过使用各类系统软件,实现动态监测,方便上下联动和数据有效整合。二是规划引领,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黔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市政府批复,优化全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严格执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把好用地准入关口,规范用地使用标准,全年取得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指标1063亩。三是优化管理,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275.85亩。成功申报黔江区首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石会镇黎明等3个村),实施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4万亩,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150亩,筛选“小微湿地+”示范点6个。强化水资源安全管理。按月对全区各重要监测点开展水质监测,确保全区水质安全。四是节约集约,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力度。2024年供应土地4656亩,完成土地出让收入12.28亿元。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614亩。持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2024年征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非税收入4230万元。持续推进黔江正阳恐龙化石资源勘查工作。装架2具恐龙骨架模型,修复3000余件化石,联合古生物院命名新属种鸭嘴龙“长生黔江龙”,成果发表于国际期刊《白垩纪研究》。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面达标。全年用水总量0.8251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8.29%。五是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32余次,悬挂宣传横幅共156余幅,公布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104起,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严格执法监管。全区2024年累计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动态巡查1149余次,制止违法行为125余起,立案查处59宗,收缴罚没款项596.3万元。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5个方面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标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关于“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学习体会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联系工作抓准结合点,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绿色发展工作实践中来。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完善机制,加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力度”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边界,撤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全部划转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1项行政处罚权同步划转至区城市管理局。二是合力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计监测为基础,完善我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监测统计、国土变更调查、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等相关指标体系。
(三)关于“夯实基础,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的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常规监测工作,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化,全面掌握我区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拟于2026年摸清我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
(四)关于“强化统筹,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落实情况。一是突出规划管控,统筹开发保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第一批报批区县已于2024年6月30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高铁站前片区详细规划、高新区详细规划、新城详细规划修编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已形成方案并完成公示征求意见,正持续优化完善。二是抓好布局谋划,强化资产变现。系统谋划年度自然资源利用计划,精准有序配置要素资源,统筹开发时序,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盘活,2024年综合利用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累计盘活自然资源资产5.5亿元。
(五)关于“严格执法,加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监督监管”的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和在线巡查等技术手段,对违法侵占土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良好秩序。二是严格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报告制度。充分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监督管理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落实整改,管好用好自然资源,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占用资产过多。为确保区属国企信用“不爆雷”,区内各类资产均被国有企业用于对外融资担保抵押,资产盘活利用受限。二是土地房屋资产盘活处置变现难度大。化债以来,企业优质资产已应盘尽盘,资产盘活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区属国企虽持续深挖潜力,但可盘活资产已逐步消耗,同时受经济下行、房地产低迷等影响,目前房屋土地变现异常艰难。三是部分房屋资产办证困难。部分房屋资产因建设时间久远,项目立项、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基本建设资料严重缺失,按正常程序无法推进资产确权工作。四是应收账款清收困难。应收账款多为不良债权或为民营企业担保代偿资金,可执行手段少,回收难度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风险分摊机制未建立,化解经营风险能力不足。二是不良业务处置机制不健全,经营团队面临很大的尽职免责压力。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催收困难,化解处置工作推进缓慢。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账实不符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疏于日常管理,缺乏定期盘点制度,资产管理系统中反映资产明细及金额与实际资产存在情况不符。如在资产处置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对已毁损、报废、调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有的长达十几年之久未履行报批程序,固定资产账目未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二是资产家底仍未彻底摸清。我区主要依托资产月报系统、专项调查摸底、不定期资产清查等方式掌握全区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但受资产年限久远、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资产移交不规范等影响,仍存在资产底数不清的可能。以今年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清理工作为例,第一次清理仅113宗3.68亿元,经再次清理,最终上报747宗52.85亿元(其中未入账167宗),具体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资产登记不完整,部分单位仅宏观分类登记,无精细化台账,如城市道路仅登记名称及建设年份,未拆分登记路基、路面等细分资产;资产价值核算不精准,仅以初始建设成本入账,未将后续维护、改造费用纳入价值调整,后续管理缺乏依据;部门协同不足,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涉及城管、住建、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部分资产存在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局面,导致清理工作存在盲区。三是资产利用效率仍然不高。一方面,资产盘活效益不高。部分专用设备、办公用房因职能调整或项目结束长期闲置,未通过调剂、共享等方式重新分配,造成资源浪费;部分单位持有的经营性资产,因“重管理、轻经营”的理念,未能实现效益最大化,比如对附属商铺仅采用“固定租金+长期租约”模式,未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导致收益低于周边同类资产。另一方面,资源分配不均衡。部分单位在资产配置中未充分调研实际需求,“过紧日子”理念落实不到位,超标准配备设备现象时有发生,2024年累计驳回办公设备超标准配置申请200余件;但部分基层单位又因工作经费紧张,必要工作设备长期短缺,供需矛盾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影响基层公共服务开展。四是信息化管理仍然滞后。资产管理模块虽已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但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仍只能静态反映各单位国有资产面积、资产价值等少数信息,且需要手工录入资产相关信息。同时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并未实现有机衔接,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资产使用单位还未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还需提升。各行政主管部门将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纳入了对各乡镇、街道管理考核工作内容,制定了源头管理机制及具体考核细则,但在日常工作中缺少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各乡镇、街道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压实不够有力。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建立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以来,多数协管员均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因对法律法规学习能力有限及财政经费问题,导致部分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国有林场工作环境在高山边远地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都不愿意到国有林场工作,职工学历水平较低,林业专业知识水平不足。水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均为新进人员,工作时间较短,工作经验不丰富,检测技术能力欠缺。三是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集约利用还需提高。土地资源紧缺与违规占地、低效利用与闲置浪费并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国有林区近98%的面积位于重庆市武陵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森林资源空间开发、利用受限。全区农业灌溉用水、养殖业用水均未办理取水许可,用水浪费情况较为严重。四是自然资源协同管理机制还需健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红线、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各类规划都按照各自规范要求对空间布局和空间管制作出部署,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问题依然存在。资源管理仍以单门类管理为主,各门类自然资源资产协调共管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改革成效,推动国有企业稳步发展。一是持续深化资产盘活,提升资产整体质效。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资产确权办证,做大资产盘活增量。以存量资产提质增效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原则,贯彻“多方联动、动真碰硬、能盘尽盘”攻坚策略,统筹推进资产盘活与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风险防控、民生保障深度融合。分类盘活权属清晰、经营效益未充分释放、具备潜在增值空间的资产资源。创新运营模式、用好政策工具、突破制度壁垒,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引入外部资金。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压实国企主体责任,细化清收方案,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时推进清收措施落实,加大司法追偿力度,最大限度收回资金。二是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融资项目储备。常态化保持与金融机构联系,定期研判分析国市信贷政策动向,提高融资项目策划质量,提升国企融资能力,守牢“防爆雷”风险底线。统筹兼顾化债和发展。将融资工作与转型发展相结合,实现化债与发展动态平衡,推动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发展质量,逐步实现在化债中发展,在发展中化债。三是紧扣市场化转型发展,多措并举抓盈利能力。以机制改革为抓手,重塑市场化发展导向。按照市国资委《2025年指导区县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关要求,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薪酬、考核、投资、人员管理等国资监管制度,积极传递市场化改革信号,赋予区属国企更多自主经营和管理职能。以突出主业为核心,提升市场化能力。将相关资产、资源、业务、资金逐步注入区属国企,筑牢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基础。督促区属国企按“一企业一主业”原则全面重塑经营模式和商业逻辑,切实做好业务拓展、内控管理、市场争取、效益提升等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持续夯实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质效。一是严管实抓,扎实推行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协同高效、监管到位的“大资产”管理格局。严格执行购置、保管、使用、调拨、报废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反映资产变动状况。强化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定期对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穿透式检查,推动制度落实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二是全面清查,扎实摸清资产家底。加强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资产管理,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文物资产、特许经营权等价值核算,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资产底数。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等工作。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推动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资产转固入账。三是提质增效,扎实提升资产使用效能。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加快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制度建设,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加强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级次、跨行业资产调剂使用机制。四是深化数字赋能,扎实构建信息化管理新格局。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有机衔接,推动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资产使用单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