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黔财教〔2020〕84号)
区教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21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779万元,支出请列“205普通教育”相关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兑现补助政策,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资金使用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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