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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31号)

日期:2021-06-29

黔财农〔2021〕31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原区扶贫办):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21〕14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7.2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2万元、直达资金271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57.2




1

叉车操作培训

237.5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191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46.5万元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19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5万元

2

病人护理培训

62.7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40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22.7万元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万元

3

家政服务培训

57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40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17万元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