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32号)
黔财农〔2021〕32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21〕14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8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办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278 |
||||
1 |
黔江区金溪镇蚕桑基地建设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
200 |
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200万元 |
年产鲜蚕茧1.5万担,实现综合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带动352人就近就地务工就业,取得务工收入≥20万元,其中脱贫户86户。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
2 |
太极乡李子村70亩桑园水肥一体化项目 |
18 |
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18万元 |
全乡蚕农490余户受益,实现亩增1000元以上,促进脱贫户积极发展致富产业。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万元 |
3 |
太极乡李子村养蚕大棚及中蚕房建设项目 |
60 |
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60万元 |
带动李子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壮大,实现村集体年产茧200担,促进集体组织增产增收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