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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建〔2023〕2号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黔财20232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的通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33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120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120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50




1

2023年黔江区小南海镇新建村污水管网修缮整治项目

350

渝财农2022131号中安排350万元

改善新建村3021100人居住环境(稳定脱贫户2598人)人居环境条件。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


附件2 小南海镇新建村2023年污水管网修缮整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区生态环境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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