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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农〔2023〕3号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黔财农〔20233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的通知

畜牧中心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33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9万元、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120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000




1

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

1000

渝财农〔2022〕131号中安排739万元、渝财农〔2022〕155号中安排261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对竞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良种母猪引种、区外引牛(含肉牛及奶牛)、新生母犊牛、牧草种植等给予补助,免费为全区能繁母牛养殖场(户)提供优良种公牛细管冻精、液氮,带动至少200户农户实现收入共2000万元,其中脱贫户10户共增收10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9万元(其中: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66万元)、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万元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勇13594906168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1000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对竞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良种母猪引种、区外引牛(含肉牛及奶牛)、新生母犊牛、牧草种植等给予补助,免费为全区能繁母牛养殖场(户)提供优良种公牛细管冻精、液氮,带动至少200户农户实现收入共2000万元,其中脱贫户10户共增收10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30个

良种母猪引种

≥500头

区外引牛

≥4000头

新生母犊牛

≥500头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兑现补助资金

20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养殖水平,养殖户实现收入

20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农户发展产业

≥200户

带动农户增收

≥2000万元

生态效益
指标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套率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效带动畜牧产业发展

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

100%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1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