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农〔2023〕9号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3〕9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3〕3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200 |
||||
1 |
2023年黔江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
200 |
渝财农〔2022〕155号中安排200万元 |
通过改造1000个农村户厕,改善1000户(按照“愿改则改、能改则改的”工作要求,最终以实际完成的户数为准)农户的人居环境,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
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黔江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曾平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乡镇街道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2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通过改造1000个农村户厕,改善1000户(按照“愿改则改、能改则改的”工作要求,最终以实际完成的户数为准)农户的人居环境,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改厕农户户数 |
1000户 | |||
质量指标 |
改厕设施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2000元/户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奖补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生态效益 |
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85% | ||||
可持续影响 |
户厕设计使用年限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90%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