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行〔2023〕30号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行〔2023〕30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发改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4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3〕65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378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78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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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2024年石会镇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
378 |
渝财农〔2023〕151号中安排378万元 |
通过提高项目所在地人居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居民爱护美好环境的意识,引导农户主动爱护环境;同时采用“培训+上岗”的方式对参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计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41人次,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占市级以工代赈任务资金比例为30.0%,拟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帮助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脱贫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获得稳定收入。 |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直达资金)378万元 |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向海军,023-79614016 | ||||
主管部门 |
区发展改革委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37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8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37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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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开展人居综合环境整治,完成路面和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公路沿线挡台和围墙等建设 目标2: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目标3: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硬化入户路及产业路里程 |
≥1.543公里 | ||||
人居环境整治 |
≥122500㎡ | ||||||
新建挡台 |
≥795米 | ||||||
新建围墙 |
≥795米 | ||||||
电线穿管及改造 |
≥7200米 |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务工群众 |
≥41人 | |||||
可持续影响 |
改善项目区农村人居环境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