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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建〔2023〕58号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2-26


黔财建〔2023〕58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4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3〕65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00

1

黔江区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

100

渝财农〔2023〕151号中安排100万元

动态完成全区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40栋,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100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龚欣13908278041

主管部门

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目标1: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户,实施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目标2: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保障全区低收入群体农户住房安全,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造数量≥40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危房改造数量

≥40户

质量指标

达到安全住房条件

100%

时效指标

危房改造开工率

100%

危房改造完工率

≥90%

资金支付及时率

≤30天

成本指标

农村危房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3.5万/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收益农户数

≥40户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补助建房成本,减少农户支出,减轻经济负担

有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

≥95%

收益低收入群体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