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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建〔2025〕40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黔财建〔2025〕40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70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三批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7.7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7.7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57.75

1

黔江区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

57.75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57.75万元

动态完成全区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25栋,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7.75万元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龚欣,13908278041

主管部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7.75

其中:财政拨款

87.75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57.75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目标1: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户,实施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目标2: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保障全区低收入群体农户住房安全,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造数量≥37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危房改造数量

≥37户

质量指标

达到安全住房条件

100%

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3.5万元/户

时效指标

开工率

100%

完工率

100%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30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减少农户建房支出,减轻经济负担

有效减轻

社会效益
指标

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改善生活条件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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